1、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項目,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支出對應的進項稅額,能抵扣增值稅嗎?
按照《財政部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納稅人購買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怎么抵扣?
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的規定,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購進時先按照9%抵扣進項稅額,生產領用時再加計1%的進項稅額。
3、公司取得的“會務費”專票,該怎么抵扣?
如果屬于公司組織代理商舉辦發生的會議費,屬于銷售費用的范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公司組織員工崗位技能培訓發生的會議費,屬于職工教育經費的范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公司替客戶報銷承擔的會議費,屬于業務招待費的范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4、公司取得了一張客票,車票上只有業務員的身份證號碼沒有姓名,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暫允許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只要是通過實名制購票方式購買,并注明旅客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的,就屬于按規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證,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5、收到了一份購買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附了一份自己打印的發票清單,這樣的專用發票合格嗎?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所以未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發票清單,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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