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不知道全面營改增后,流轉稅只包括增值稅和消費稅2個稅種,已經沒有營業稅了。另外餐飲業的流轉稅規定自政策變化之后,又有什么區別呢?會計朋友們都了解現在我國稅種的分類嗎?
增值稅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進口貨物,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繳納增值稅。其中:
(1)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時,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適用稅率17%、13%、(2017年7月1日前)、11%、6%、0%。
(2)小規模納稅人通常按3%/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出口退稅政策
消費稅
消費稅適用于生產和進口特定種類的商品,包括:煙、酒、高檔化妝品、珠寶、鞭炮、焰火、汽油和柴油及相關產品、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具、游艇、奢侈類手表、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電池和涂料。按商品的種類,消費稅可根據商品的銷售價格及/或銷售量計算應繳的消費稅。除關稅和增值稅外,某些商品另需繳納消費稅。
流轉稅常見問題解答
提供廣告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報)代開專用發票不超過9萬,代開時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否需要繳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第七條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因此,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僅需先繳納增值稅額然后履行代開手續,如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可以享受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優惠,申報填寫在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第二行“免稅收入”欄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是否需要去稅務局做備案?
納稅人按規定選擇簡易計稅方法,不屬于稅收優惠范疇,目前的政策規定中未規定納稅人必須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現有納服規范和征管系統中有相關備案事項,但是征管系統中該備案事項未做強制監控,未備案納稅人也可申報簡易計稅。
銷售不動產同時轉讓其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這部分如何征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三、銷售不動產 銷售不動產,是指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業務活動。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等。 轉讓建筑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轉讓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所有權的,以及在轉讓建筑物或者構筑物時一并轉讓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權的,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全面營改增后,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三十六)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因此納稅人出售沒有獨立產權的車位或儲藏間,應按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屬于以上情況才可以抵扣,如果是超過小規模標準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必須成為一般納稅人之后才可以抵扣。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征收的優惠政策,是否可以放棄減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規定:“ 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如何確定銷售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在財稅〔2016〕140號文件出臺之前按照銷售貨物17%征稅的,新文件出臺以后,此前多交的增值稅是否可以申請退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規定:“二、財稅〔2016〕140號文件第九、十、十一、十四、十五、十六條明確的稅目適用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二)納稅人原適用的稅率高于財稅〔2016〕140號文件所明確稅目對應稅率的,多申報的銷項稅額可以抵減以后月份的銷項稅額;(三)納稅人原適用的稅率低于財稅〔2016〕140號文件所明確稅目對應稅率的,不調整申報,并從 2016年12月份(稅款所屬期)起按照財稅〔2016〕140號文件執行。納稅人已就相關業務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回并重新開具;無法收回的不再調整。
因此,此前多交的增值稅可以抵減以后月份的銷項稅額,納稅人已就相關業務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回并重新開具;無法收回的不再調整。
江蘇對于個人按次繳納增值稅的起征點有如何規定?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省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蘇財稅【2011】35號)根據財政部令第65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現將我省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明確如下,從2011年11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執行。一、增值稅起征點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納稅人銷售外購的食品再銷售,是否可以按餐飲服務納稅?
根據《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定:“九、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關于第九條“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解讀,本條政策明確,餐飲企業銷售的外賣食品,與堂食適用同樣的增值稅政策,統一按照提供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以上“外賣食品”,僅指該餐飲企業參與了生產、加工過程的食品。對于餐飲企業將外購的酒水、農產品等貨物,未進行后續加工而直接與外賣食品一同銷售的,應根據該貨物的適用稅率,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自從全面營改增后,餐飲業在流轉稅方面的會計處理比較麻煩,會計網小編就來詳細說說。
餐飲業是納入本次“營改增”范圍的生活服務業之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的定義,餐飲業是指在一定場所,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調制,并出售給顧客主要供現場消費的服務活動。在“營改增”完成前,屬于營業稅應稅服務,稅率為5%。
餐飲業通過加工食材向顧客提供餐飲成品,這一業態與咨詢、中介等服務業相比,其特點在于直接材料支出是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例如食材、飲料等。從加工原始材料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角度看,餐飲業與其他主要借助人力資源完成的服務業不同,反而與制造業有相似之處。但是由于營業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此餐飲業納稅人在“營改增”之前存在較大的重復納稅,即購入直接材料時實際負擔了材料的增值稅,但提供服務時又要以包含材料增值稅的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后,餐飲業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而消除重復納稅問題。如果坊間預測餐飲業增值稅稅率6%是準確的,則餐飲企業的稅負將顯著降低。例如,一家拉面館每月購買適用13%稅率的面粉、油等原材料20萬元,購買適用17%稅率的酒水、飲料等原材料和燃料10萬元,如果不考慮其他成本,該餐館每月營業額為100萬元,“營改增”之前的每月應繳營業稅為100×5%=5萬元,“營改增”后,每月應繳增值稅為100/(1+6%)×6%-〔20/(1+13%)×13%+10/(1+17%)×17%〕=1.91萬元,實際稅負僅相當于原來的38%。
但在降低稅負的同時,“營改增”也使納稅人的流轉稅和發票管理流程變得更加復雜,具體到餐飲行業,納稅人在將來涉及增值稅事項的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一)采購初級農產品時注意進貨渠道
餐飲企業采購的直接材料如果是初級農產品,則來源渠道不同,可以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也不同。這是因為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以下簡稱“52號文件”)中初級農產品范圍的,如果是銷售自產產品可以免稅,而購買方可以按照發票價款的13%計算進項項稅額;如果不是自產產品,購買方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進項稅額,二者略有區別。例如,如果上例中的餐館既可以從農場購買其自產的面粉,也可以從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的商貿企業購買,價格都是10萬元,則向前者購買面粉可以根據前者開具的普通發票注明的價款計算進項稅額,為10×13%=1.3萬元,向后者購買面粉可以根據后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進項稅額,為10/(1+13%)×13%=1.15萬元,比向前者購買少抵扣了約12%.所以,納稅人購進原材料時不能只比較價格,還要考慮到進項稅額的影響。
(二)注意采購原材料加工程度不同,稅率不同,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也不同。
如果原材料加工程度較高,已經不符合52號文件所規定的“初級農產品”范圍,則適用稅率為17%而不是13%,餐飲企業購買相應產品可以相應抵扣進項稅額。例如上例中的餐館既可以花10萬元購買生牛肉自己加工,也可以花15萬元購買已經加工好的熟牛肉,假設購買生牛肉自己加工還需花費4萬元,表面上看來購買生牛肉可以節省1萬元。但是前者的進項稅額為10/(1+13%)×13%=1.15萬元,后者的進項稅額則是15/(1+17%)×17%=2.18萬元,比前者高1.03萬元,超過了節省的成本。因此納稅人決策采購初級農產品還是加工程度高的產品時,要把不同產品稅率差異的因素考慮進去。
(三)如何區分現場消費與外賣商品
餐飲服務是一種現場服務,如果是外賣或者購買者直接打包帶走,相當于餐飲企業加工并銷售食品,屬于動產銷售范圍,而二者的稅收待遇很可能有天壤之別:坊間預測餐飲服務的增值稅稅率6%,而現行的銷售動產增值稅稅率為17%。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由于餐飲服務毛利率一般比較高,如果未分別核算銷售額導致適用17%的稅率,企業將不堪重負。承前例,假如餐館既提供餐飲服務也提供外賣,但是沒有分別核算銷售額,則統一按銷售動產適用17%稅率計稅,應繳增值稅為100/(1+17%)×17%-〔20/(1+13%)×13%+10/(1+17%)×17%〕=10.78萬元,實際稅負比“營改增”之間還要高出1倍。因此餐飲業納稅人如果有兼營行為,一定要注意分別核算。
附:
我國稅制(含征收)和稅種介紹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法人制企業所得稅(總分機構匯總納稅),納稅年度按公歷年計算、稅率(基本稅率25%)、稅收優惠政策、稅前扣除、境外所得稅抵免、企業重組特殊政策、特別納稅調整、在年度翌年的5月31日或之前完成納稅申報。其中涉及到稅率/優惠稅率包括:
序號 | 稅目 | 稅率或優惠稅率 |
1 |
企業所得稅稅率 |
25% |
2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減按50%) |
20% |
3 |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
15% |
4 |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 |
15% |
5 |
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
15% |
6 |
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
15% |
7 |
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
15% |
8 |
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
15% |
9 |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
10% |
10 |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10% |
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以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按月由雇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在次月15日內申報繳納。
其中:在符合某些條件時,外籍個人下列受雇所得是可以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 雇主負擔的員工住房補貼(需提供發票);
• 員工本人每年兩次的合理探親費(需提供發票);
• 員工的合理搬遷費用(需提供發票);和
• 中國境內發生的伙食費、洗衣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需提供發票)。
(2)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或承租經營所得以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征稅。應納稅所得額(收入減去可以扣除的成本、費用和損失)若每年超過100,000元,適用稅率為35%。其中有些有具體的規定。其中一些扣除限額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法下的規定相似,還可以每月可扣除人民幣3,500元的必要費用。
(3)稿酬所得以20%的稅率征稅,而應納稅所得是按全部稿酬收入的70%計算,每次收入不超過人民幣4,000元的,扣除費用為800元;每次收入在人民幣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的費用。
(4)勞務報酬所得:每筆不超過人民幣20,000的勞務報酬所得(扣除費用后)以20%的稅率征稅;超過人民幣20,000但不超過人民幣50,000的部分,按30%征稅;超過人民幣50,000的部分按40%征稅。
(5)財產轉讓所得,以20%的稅率征稅,財產原值和合理支出是可以扣除的。
(6)財產租賃所得,以20%的稅率征稅,每次收入不超過人民幣4,000元的,扣除費用為800元;每次收入在人民幣4,000元以上的,定率扣除20%的費用。
(7)利息、股息、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所得:通常以20%的稅率征稅,不得從收入額中扣除任何費用。
(8)對符合條件的部分所得可享受減免優惠。
增值稅(上文已有介紹)
消費稅(上文已有介紹)
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轉稅(即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照一定的稅率進行計繳。凡繳納流轉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根據地區的不同分為三檔: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其他地區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轉稅(即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征依據按3%的稅率征收。凡繳納流轉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教育費附加的納稅義務人。
地方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轉稅(即增值稅及消費稅)稅額為計征依據按2%的稅率征收。凡繳納流轉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地方教育費附加的納稅義務人。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或處置不動產取得的收入減去“扣除項目”后的“增值收入”按30%-60%的超率累進稅率征收的稅項。
(1)經營房地產開發的企業“扣除項目”包括: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財務費用(例如利息,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扣除);其它房地產開發費用(即銷售和管理費用)是可以有限度的扣除,最高扣除額為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一般為印花稅);及經營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另外可以按照頭二項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
(2)轉讓舊房可扣除項目包括舊房的評估價格和在轉讓中繳納的稅金。
(3)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4)按規定的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涉及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不計入扣除項目,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的,可以計入扣除項目。
關稅
中國對進口貨物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在進口環節執行征收。一般來說,關稅采用從量稅或從價稅的形式征收。
(1)從量征收按貨物的數量為計稅依據,比如每單位或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2)從價征收按貨物的海關完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從價征收的方法下,按貨物海關完稅價格乘以從價稅率,計算出應繳稅款。適用的稅率一般是根據貨物的原產地來確定的。商品的原產地也決定著若干其他政策的適用性,例如:配額,優惠稅率,反傾銷行動,反補貼稅等。對于原產地是世貿組織成員國的商品,一般適用最惠國稅率,但適用其他政策的例外:比如優惠稅率(在自由貿易協議下),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如果貨物的原產地是與中國簽訂自由貿易協議的成員國而該貨物列入自由貿易協議所涵蓋的貨物范圍,那么進口方可適用優惠稅率(通常低于最惠國稅率)。當然,該進口方還需要滿足自由貿易協議規定的其他所有條件,例如對原產地判定的規則,直接運輸的要求和文件檔案方面的要求。
(3)外商投資企業投資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項目類的,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機器設備,可免征進口關稅,列于《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中的設備除外。
(4)對于暫時進境并將復運出境的機器、設備和其他貨物,某些情況下可以給予免稅。暫時進境的期限通常為6個月但可延長至1年。有時需要支付應納稅款的保證金。
(5)對用于進料加工或者來料加工的進口原材料可以免征關稅和增值稅。對進出口保稅區的貨物,某些情況可免征關稅和增值稅。
印花稅
所有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率從借款合同金額的0.005%到財產租賃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金額的0.1%不等。對于營業執照、專利、商標以及其他權利許可證照按每本人民幣5元征收印花稅。
不在印花稅稅目范圍內書立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稅 目 | 范 圍 | 稅 率 |
1.購銷合同 |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 按購銷金額0.3‰貼花 |
2.加工承攬合同 | 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 按收取費用0.5‰貼花 |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額0.3‰貼花 |
5.財產租賃合同 |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 按租賃金額1‰ 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
6.貨物運輸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 按運輸收取的費用0.5‰貼花 |
7.倉儲保管合同 |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 按倉儲收取的保管費用1‰貼花 |
8.借款合同 |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
9.財產保險合同 |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 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 |
10.技術合同 |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 按所載金額0.3‰貼花 |
11.產權轉移書據 |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 按所載金額0.5‰貼花 |
12.營業賬簿 | 生產經營用賬冊 | 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
13.權利、許可證照 |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 按件貼花5元 |
房產稅
房產稅是對房屋和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是代管人征收的稅種。
(1)從價計征:稅率為房產原值的1.2%。地方政府通常會提供10%到30%的稅收減免。
(2)從租計征:按房產租金的12%征收房產稅。房產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車輛購置稅
車輛購置稅是對所有購買和進口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行為,按計稅價格10%征收的一種稅。
另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符合條件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契稅
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買賣、贈與或交換需按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的3%至5%征收契稅。納稅人為受讓人。
其中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車船稅
車船稅是對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和船舶征收的一種稅。
每年按定額繳納。通常,載貨汽車按其自重定額計稅,而汽車、載客汽車和摩托車按單位數量定額計稅。船舶則按其凈噸位定額計稅。
船舶噸稅
船舶噸稅是海關代為對自中國境外港口進入境內港口的船舶征收的一種稅。其所適用稅率根據船籍不同分為優惠稅率和普通稅率。應稅船舶按照船舶凈噸位和噸稅執照期限確定稅率,再乘以凈噸位計算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稅額是按年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乘以地方政府核定的每平方米固定稅額計算的。
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稅額是以納稅人實際占用耕地面積乘以地方政府核定的每平方米固定稅額計算,一次性征收。
環境保護稅
中國在2016年年底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取代現行的排污費。該稅法規定中國將從2018年1月1日起,對在境內領域及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的企業征收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采用從量計征,即以應稅污染物的當量或者排放量作為計稅依據乘以環保稅額標準。
資源稅
開采原油、天然氣、煤炭、鹽、金屬和非金屬原礦等自然資源,應就銷售額或銷售數量為依據繳納資源稅,具體稅率由國務院規定。
于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作為試點征收水資源稅,以從量計征的方式征收。
煙葉稅
煙葉稅是向在中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征收的稅種。納稅人按煙葉收購金額的20%向煙葉收購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文化事業建設費
從事娛樂業、廣告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按營業額的3%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其中
(1)娛樂服務應繳費額=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3%
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
(2)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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