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村函〔2023〕11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統計局、農業農村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推進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掌握全國村莊建設情況,我部制定了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制度,并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執行。現就做好2023年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范圍為全國所有的行政村。具有行政村村委會職能的連隊等特殊區域參照行政村執行。
二、統計內容
村莊概況、人口經濟、房屋建筑、基礎設施、公共環境、建設管理等情況,以及反映村莊風貌的照片。
三、調查報送方式
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指導鄉(鎮)、行政村安排調查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可按以下兩種方式錄入信息。
(一)調查人員現場填寫紙質調查表、拍攝照片后,在電腦端將調查信息錄入村鎮建設管理平臺(網址:http://czjs.mohurd.gov.cn)。
(二)調查人員下載安裝村鎮建設管理平臺手機端應用程序,使用智能手機現場采集、錄入信息。
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制度及相關培訓材料、手機端應用程序、用戶使用手冊等在村鎮建設管理平臺下載。
四、時間安排
調查數據截止時點為2022年12月31日。屬于時點數據的,按報告期末數據填報。屬于時期數據的,按報告期累計數填報。請各地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調查工作。
五、組織實施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做好數據報送和審核工作,確保數據上報及時、完整、準確,堅決防范和懲治數據造假、弄虛作假情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本地區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工作負總責,要盡快開展動員培訓,組織市縣推進調查工作。市(地、州、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定期跟蹤通報本地各縣(市、區、旗)的調查工作情況,加快調查進度。縣(市、區、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協調推進調查工作,及時將培訓材料發放給調查人員,組織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指標理解有偏差、調查不細致等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六、數據應用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認真分析村莊建設統計調查數據,做好數據共享,發揮統計調查服務鄉村建設決策、制定鄉村建設政策、謀劃鄉村建設項目的作用。我部將以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數據為依據,評估各地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等村鎮建設工作情況,開展鄉村建設評價。
業務咨詢電話:010-58934706
技術服務電話:010-5748483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