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民政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水務局)、文化廣電旅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體育局(教體局)、鄉村振興局、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支隊、能源局、文物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精神,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統籌縣城建設發展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大力開展試點示范,建設一批具有綠色宜居環境、綠色低碳建筑、綠色集約型基礎設施“三綠”特征的綠色低碳縣城,進一步補齊縣城建設短板、推動縣城更新改造和提質增效、提升縣城承載力和公共服務水平,以點帶面推動全省縣城全面綠色低碳發展,為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新時代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縣城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能力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有效改善,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推廣,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指標體系基本健全,培育創建30個左右生態環境優美、居住條件舒適、綠色低碳節約、城市功能完善、風貌特色突出、歷史文化彰顯、管理機制健全的“三綠”綠色低碳示范縣城。
到2035年,縣城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全面建成,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縣城建設方式全面轉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能力、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提升,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理念和發展模式深入推進,為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提供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四川經驗。
二、打造綠色宜居人居環境
(一)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縣城建設要以“三區三線”為基礎,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明確縣城建設安全底線要求。統籌推進縣城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摸清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區域抗災能力。縣城新建建筑應選擇在安全、適宜的地段進行建設,避開地震活動斷層、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以及礦山采空區等,并做好防災安全論證。加強縣城防洪排澇減災工程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暢通行洪通道,留足蓄滯洪空間,完善非工程措施體系,提高縣城洪澇風險防控和排洪防澇能力。優化縣城消防安全布局。加強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快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塑造縣城宜居空間形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強山體、水體等生態修復,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非法采砂等破壞行為。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合理確定開發強度,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建設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鼓勵城市留白增綠。嚴格管控縣城高能耗公共建筑,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平面設計及消防設施等要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廳、水利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加強園林綠化空間建設。加強縣城及周邊森林撫育和植樹造林,廣植鄉土樹種、適生樹種,營建縣城建設與農林景觀有機融合的綠化景觀。優化公園綠地布局,推進區域生態綠道和綠色游憩空間建設,提升縣城綠化碳匯能力。鼓勵各地積極申報“國家園林城市系列”“森林城市系列”“四川省生態園林城市系列”工作。到2025年,創建一批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4.5平方米、具有示范效應的生態園林縣城。(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省體育局)
(四)促進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傳承。堅持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拆除歷史建筑,不伐移老樹和有鄉土特點的現有樹木,不破壞歷史環境、自然景觀,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續城市特色風貌。加快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評估認定,及時公布一批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工業遺產、地名文化和水利工程遺產,構建多層級多要素的縣域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完善保護傳承管理體制,做好文物“四有”工作和登記不可移動文物掛牌保護,明確保護利用管理要求,按技術標準規范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做實做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規范化管理。到2025年,實施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確保歷史文化資源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民政廳、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游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總隊)
(五)推動綠色宜居社區建設。建立以社區級設施為基礎,縣級設施銜接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網絡體系。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合理確定縣城居住區規模,加強基本政務服務、商業網點、醫療衛生、教育、科技、文化、體育、養老、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按照“15分鐘社區生活圈”理念,開展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推進各類社區綠地、公共活動場所、運動場地和健身設施建設,到2025年底,創建一批完整居住社區、綠色社區。(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民政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鄉村振興局、省體育局)
(六)營造人性化公共環境。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模式,打造縣城宜人的空間尺度。嚴格控制縣城廣場規模,縣城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控制縣城道路寬度,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應不超過40米。結合行政中心、商業區、文化設施、居住區等建設補增公共開放空間,推動拆墻并院、拆違增綠等公共空間微更新,加強社區綠化、體育公園、健身步道、公共活動空間場所建設。加大城管違法治理力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違規占用公共空間等行為。防治環境噪聲污染,加強道路揚塵管控。(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
三、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筑
(一)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建筑修繕加固等工作,持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節水改造,提升屋頂排水、外墻保溫等功能,推廣太陽能、再生水和節水器具應用。同步推進老舊小區海綿化專項改造,提升“滲、滯、蓄、凈、用、排”功能,加強低碳示范引領。按照綠色、生態、循環、低碳和健康的理念,嚴格執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強制性規范,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適性和健康性。到2025年底,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建設一批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示范案例。(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
(二)推動綠色建筑建設。推進全省縣城新建建筑落實基本級綠色建筑要求,嚴格執行建筑節能節水標準,鼓勵增加中水回收利用系統。新建公共建筑必須安裝節水器具。鼓勵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點功能區內新建建筑按星級綠色建筑建設,鼓勵開展近零能耗、零能耗項目建設。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民間投資建設項目發展星級綠色建筑。(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推廣綠色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鼓勵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辦公樓等公共建筑項目優先選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推廣應用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落實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加快發展本地綠色建材產業,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加強綠色施工管理,提升綠色施工水平,最大程度節約資源、提高能源利用率,減少施工活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促進建筑材料循環利用,實現建筑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鼓勵有條件的縣城建立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開展工地揚塵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土石方開挖、拆遷等建筑施工工地檢查。到2025年底,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縣城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以上。(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四)加強建筑低碳能源應用。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光伏在城鄉建筑及市政公用設施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積極推進國家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其他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有序發展,鼓勵就近消納光伏能源,探索光伏建筑一體化發展。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源和水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積極引導和推廣太陽能利用、地源熱泵系統、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節能照明、自然采光等建筑節能技術,打造綠色低碳建筑。(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科技廳)
四、建設綠色集約型基礎設施
(一)推動綠色節約建設模式。堅持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探索形成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基礎設施建設方式,降低建設和運營維護成本。倡導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統籌縣城水電氣熱通信等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減少輸配管線建設和運行成本。統籌基礎設施與市政道路橋梁、綜合管廊、老舊小區等建設改造,推動地下空間開發與利用,優化各類工程空間布局,避免反復開挖。堅持“缺什么補什么”,立足本地實際和發展急需,綜合考慮資金保障情況、財務平衡及收益狀況,優先加強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成熟一批、實施一批。(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開展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提質增效。建立健全基礎設施建檔制度,有序實施基礎設施隱患風險整治。加快新一輪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項目落地,持續推動污水管網全覆蓋和提質升級,有序實施混錯接、漏接、老化和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焚燒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改造,減少原生垃圾直接填埋。加快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加大污泥非法堆放點的清理整改。加快實施縣城水電氣熱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升級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縣城實施架空線路入地改造,推進綜合管廊建設。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未按照規劃建設或者不適應縣城發展要求的,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同步納入城市數字化管理。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實施排洪防澇設施改造。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統籌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燃氣、智能水務等感知終端。(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省能源局、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市場監管局)
(三)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提高公共交通路權比例,優化公交線網和站點設置,加快提升主要通勤方向上的公交服務供給。科學制定縣城慢行系統規劃,加強公共交通與慢行交通銜接。建設成片、成網、連續安全的非機動車專用道,補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短板,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加強日常巡查值守。打通步行道斷頭路,連接中斷節點,科學設置人行過街設施。開展無障礙設施整治和人行道凈化行動,打造連續通暢、特色鮮明、友好安全的步行道網絡。利用縣城現有公交場站、公共停車場、綠地資源和城市剩余空間,加強配電網、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逐步開展環衛、公交等公共車輛新能源替代。實施智慧多功能燈桿建設,實現智能化按需照明。(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
(四)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鼓勵公眾選擇公共交通、非機動車和步行等方式出行。推進節水縣城、節水單位、節水小區和節水企業建設,強化用水管理及節水器具普及。完善再生水利用系統,建立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統籌建設回收網點和分揀中心,規范可回收物利用產業鏈,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25年,縣城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不低于20%;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缺水型縣城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水利廳)
五、保障機制
(一)強化工作組織。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強化政策支持和激勵機制,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及時研究、有序推進縣城綠色低碳建設各項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科技、民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游、應急、市場監管、體育、鄉村振興、林草、能源、文物、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意見要求,細化工作方案,落實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
(二)推動試點示范。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研究制定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指標體系,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和培育工作,到2025年,培育并驗收30個左右“三綠”綠色低碳示范縣城,探索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建設經驗,為全省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提供示范。
(三)廣泛宣傳推廣。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網絡平臺,多角度、全方位宣傳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重要意義,及時總結工作進展成效,加大對試點示范、優秀案例的宣傳力度,營造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四川省民政廳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水利廳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四川省應急管理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體育局
四川省鄉村振興局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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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四川住建廳等17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實施意見_文件通知川建勘設科發〔2023〕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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