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2016〕125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現對《關于完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101號)有關內容進行如下調整:
一、刪除第二部分(三)關于一級資質變更中的“注冊資本”。
二、刪除附件材料目錄(五)中的“驗資報告”。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6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