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科函〔2019〕31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確保平穩有序推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工作(以下簡稱承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9〕52號) 規定,積極協調推進承接工作。已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承接機構的,由承接機構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未明確承接機構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
二、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與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的溝通協作,確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不出現空檔期。
三、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了解各地承接工作進展情況,并于每月10日和25日定期將相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報送的材料內容應包括:
1.本地區承接工作總體進展情況。包括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關于承接工作的批示情況、承接工作開展以來已印發或擬印發的文件(以附件形式報送)、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落實情況、會議部署情況(會議紀要以附件形式報送)、信息系統建設情況、承接工作開展以來受理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項目數等。
2.本地區承接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擬解決方案。
3.本地區承接工作下一步工作計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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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 承接有關工作的通知000013338/2023-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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