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文章《不是專票也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原來這些發票都可以抵扣!》一文中分析了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一些情況。本次我們為大家總結一下按照最新的稅法規定,有哪些情況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到底哪些憑證屬于不合規的憑證呢?
我們羅列了一下,一共有如下十種:
1.取得的憑證不屬于法定扣除憑證。
目前法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有六種,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完稅憑證、道路、橋、閘通行費發票。
例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號)文件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可以按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而取得的財政票據不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屬于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2.未按規定開具清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發生應稅行為可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新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銷售貨物規格型號種類較多,不便在一張發票上開具的,可匯總開具總金額發票,同時在新開票系統中開具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這里說的是必須開具,不是可選擇,如果沒有開具清單,那么即為不合規票據。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對于匯總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并沒有此強制規定。
3.加蓋的發票專用章不合規
實務中很多企業開具發票后加蓋發票專用章時任性隨意,加蓋的發票專用章不合規定,取得發票的人員也不仔細檢查,最終導致該發票不能使用,給企業帶來損失。
發票專用章不合規有如下幾種情況:
①、發票上加蓋了財務專用章、公章、業務章或舊版的發票專用章等;
②、發票專用章加蓋不清或加蓋多個發票專用章的或加蓋一個財務專用章又在旁邊補蓋發票專用章的;
③、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應當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未按次規定加蓋印章的,均為不合規發票。
4.未按規定填寫備注欄信息
按照稅法規定,對于一些特定行業的發票需要在備注欄按規定備注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備注的,為不合規發票。比如:
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接受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②、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1號)規定,5月1日營改增后,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主管國稅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等等。
5.取得虛開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修訂)》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6.發票上的稅率或征收率不符合規定
目前最新的增值稅稅率有13%、9%、6%、0%四種;征收率有3%、5%兩種。納稅人開具發票時應當按照規定選擇與實際經濟業務相對應的稅率,在取得扣稅憑證時要關注開具發票的稅率或征收率是否符合現行稅收法規。
例如: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發生的勞務費為9%,卻開成了6%的稅率;兼營、混合銷售不分,稅率或征收率適用不對;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梯維護保養服務,應按照“其他現代服務”開具6%的增值稅發票,卻開成了13稅率的發票%等等。
7.扣稅憑證資料不齊全
根據財稅[2016]36號規定,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8.非增值稅應稅應為卻開具了增值稅發票
如,銷售方因合同違約事項,向購買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本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卻取得了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9.發票信息不合規定
發票開票信息不準確、不正確(比如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開戶行及賬號等信息不正確);票面字跡不清晰;發票打印壓線、錯格;發票印制代碼與系統打印代碼不一樣等等,均屬于不合規發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0.取得走逃(失聯)等異常企業增值稅扣稅憑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或申報出口退稅的,暫不允許抵扣或辦理退稅;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可按照異常憑證所涉及的退稅額對該企業其他已審核通過的應退稅款暫緩辦理出口退稅,無其他應退稅款或應退稅款小于涉及退稅額的,可由出口企業提供差額部分的擔保。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企業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解除擔保并繼續辦理出口退稅。
二、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項目不得抵扣進項稅
哪些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呢?我們匯總了一下,主要有以下20種情況:
三、用于非正常損失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這里說的非正常損失是由納稅人自身原因造成導致的,其損失不應由國家承擔,因而納稅人無權要求抵扣進項稅額。但是有一種特殊的損失,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比如臺風、地震、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原因造成的損失,這些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往往是巨大的,此時再將其對應的進項稅額做轉出就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為了體現國家對納稅人的照顧,那么這部分的進項稅額不用做轉出,可以抵扣。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非正常損失都包括哪些內容呢?主要為以下四項內容: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四、用于簡易計稅、個人消費、免稅項目、員工福利等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項目,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倘若一般納稅人的簡易計稅項目,取得了專用發票,應當怎么處理呢?一幫情況下取得專票后應當在360日內進行認證,在認證的次月申報納稅的時候在申報表中的進項稅額轉出一欄填寫對應數據,將該進項稅額轉出即可,賬務上可不做處理;倘若有的一般納稅人的簡易計稅項目取得了專票以后沒有做認證,時間長了在系統中形成了滯留票,引起系統預警怎么辦呢?也不要慌,向稅務部門做個書面說明即可。
除此之外一般納稅人用于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涉及的不得抵扣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個人消費、免稅項目、員工福利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果該資產兼用與上述項目和其他項目的,則可以全額抵扣。 因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項目發生兼用情況的較多,且比例難以準確區分。政策選取了有利于納稅人的特殊處理原則。
但是,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除外,也就是說納稅人購進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無論是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還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原因是由于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涵蓋面非常廣,往往涉及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沒有具體使用對象。
什么是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呢?它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五、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日常居民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貸款服務利息支出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因為不符合增值稅鏈條關系,按照增值稅“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則,對居民存款利息未征稅,因此對貸款利息支出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2.一般納稅人購買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難以準確界定接受勞務的對象是企業還是個人,因此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住宿服務和旅游服務未列入不得抵扣項目,因為這兩個行業屬于公私消費參半的行業,出于有利于納稅人的考慮,這兩項服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到此,我們對于最新不予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為大家就匯總完畢了,我們從增值稅征稅原理出發進行深入剖析,梳理了進項稅額不予抵扣的五種情形,我們簡單的總結一下:
①、取得了不符合規定的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自然不得扣除;
②、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項目開具了專用發票,因此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③、用于簡易計稅、個人消費、免稅項目、員工福利等項目的進項稅額,由于增值稅鏈條終止,因此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④、企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但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除外;
⑤、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日常居民服務和娛樂服務,由于不符合增值稅鏈條關系,因此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希望能為財務朋友們在日常財務工作中提供幫助,減少損失,降低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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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16種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抵扣了怎么辦(區分可抵扣和不可抵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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