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工資計算是根據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在一定時期內對勞動者勞動成果對應的勞動報酬貨幣金額的計算過程。日常工作中最常用到的工資核算方法包括計時工資的計算、計件工資的計算、各類假期工資的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年終獎金的計算以及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工資表的規范格式
通用的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月實發工資金額=月應發工資金額-月應減工資金額。
其中:
月應發工資金額=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全勤獎金+加班工資+夜班補助+崗位津貼+保密津貼+其他工資加項。
月應減工資=應繳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應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應繳個人所得稅+其他工資扣項。
工資計算的過程應形成工資表,一份完整的工資表至少應由兩部分組成。通過對這兩部分信息的計算和統計,能夠清晰地看出工資計算全過程。
1.應發工資金額
對不同職級、不同崗位有不同的通信、住房、用餐等各類補助標準的單位,為使計算過程清晰明了,可將不同的補助標準分別列出。
2.應減工資金額
計時工資計算方法
計時工資指的是組織按照員工技術的熟練程度、勞動的繁重程度和工作時間的長短三個要素支付工資的形式,其數額由員工崗位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決定。因為所有的勞動都可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所以計時工資的適用范圍最廣泛,任何組織、任何崗位都可以采用。
采用計時工資的優點:工資形式較為簡單,易于計算和管理;員工的工資水平相對較為穩定,收入有一定保障性;強調員工本人技能水平的高低,有助于員工不斷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能力。
采用計時工資的缺點:這種方式并不能全面反映同崗位、同等級、同類型的員工在同一工作時間內勞動成果的差異,容易造成“平均主義”,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高績效員工的積極性。
計時工資制又可以分為月薪制、周薪制、日薪制、小時工資制。
當采用月薪制的計時工資時,其計算公式如下。
1.應發工資=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換算的日工資額×缺勤天數+其他工資加項。
2.應發工資=月標準工資換算的日工資額×出勤天數+其他工資加項。
舉例
某公司對張三采用月薪制發放工資,每月標準工資是6300元,全勤獎為200元,用餐、住房等所有崗位津貼為500元(月出勤15天以上全額發放)。張三某月的應出勤天數為21天,實際出勤天數為18天,無加班和夜班情況。
1.張三在該月的應發工資=6300-(6300÷21)×(21-18)+500=5900(元)。
2.張三在該月的應發工資=(6300÷21)×18+500=5900(元)。
當采用周薪制的計時工資時,其計算公式如下。
1.應發工資=周標準工資-周標準工資換算的日工資額×缺勤天數+其他工資加項。
2.應發工資=周標準工資換算的日工資額×出勤天數+其他工資加項。舉例
張三采用周薪制發放工資,每周標準工資是2000元,每周的應出勤天數為5天,無其他工資加項。某周,張三的實際出勤天數為4天。
1.張三在該周的應發工資=2000-(2000÷5)×(5-4)=1600(元)。
2.張三在該周的應發工資=(2000÷5)×4=1600(元)。
當采用日薪制的計時工資時,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發工資=日標準工資×出勤天數。
當采用小時制的計時工資時,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發工資=每小時標準工資×出勤小時數。
計件工資計算方法
計件工資指的是組織根據預先規定出的每件單價和職工生產的合格品件數來確定支付工資的形式。計件工資制通常適用于產品的數量和質量與職工的主觀努力直接相關并能夠量化出職工的勞動成果對應具體價值數字的崗位。
采用計件工資的優點:工資分配透明度高,物質激勵作用更強;能夠很好地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能夠促進員工不斷提高效率,提升自身的勞動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
采用計件工資的缺點:適用范圍較窄,對許多崗位不適用;不利于職工的相互協作;不利于新手能力的培養。
個人計件工資計算方法
當產品的生產工藝較為簡單、員工能力水平的提升對產品品質和產量無較大影響、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都是由單個人完成時,可采用個人計件法計算工資。個人計件工資法是一種工資總額與個人勞動成果直接相關的計件工資計算方法,體現的是個人的多勞多得。
個人計件工資法計算個人應發工資的公式如下。
應發工資=(個人生產的合格品數量+因原材料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計件單價+其他工資加項。
注意,生產過程中會產生不合格品,如果是由于原材料原因造成的,則通常應按照相應的計件單價支付職工工資,如果是職工的生產加工失誤造成的,則不付計件工資。舉例
張三某年5月分別參與完成了a、b、c三種產品的生產任務,其中a產品的計件單價為30元/件、b產品的計件單價為40元/件、c產品的計件單價為50元/件,張三共完成a、b、c三種產品的合格品數量分別為44個、52個、18個,由于原材料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分別為6個、8個、2個,因張三操作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分別是3個、5個、2個,無其他工資加項。
張三該月的應發計件工資=30×(44+6)+40×(52+8)+50×(18+2)=4900(元)。
團隊計件工資計算方法
當產品的生產工藝較為復雜、產品的生產過程需要由多人組成的工作組分工協作后共同完成時,可采用團隊計件法計算工資。團隊計件工資是一種與個人勞動成果和團隊勞動成果都相關的工資計算方法,體現個人多勞多得的同時,也體現團隊的多勞多得。
在團隊計件工資法中,個人應發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發工資=個人日工資標準×實際出勤天數×工資分配系數+其他工資加項。
其中:
工資分配系數=團隊實得計件工資總額÷團隊應得標準工資總額。
團隊實得計件工資總額=(團隊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因原材料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計件單價。
團隊應得標準工資總額=∑(個人日工資標準×實際出勤天數)。
舉例
某種產品的生產工藝過程需要五人團隊協作,某班組生產該產品,有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徐七五名工人。某月,該班組共生產了5000件合格的該產品,每件產品的計件單價為5元,該班組成員的日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如表所示。
每名工人的月應發工資總額計算方式如下。
團隊實得計件工資總額=5000×5=25000(元)。
團隊應得標準工資總額=200×18+180×19+170×21+160×20+150×19=16640。
工資分配系數=25000÷16640=1.5024。
張三的應發工資=200×18×1.5024=5408.6(元)。
李四的應發工資=180×19×1.5024=5138.2(元)。
王五的應發工資=170×21×1.5024=5363.6(元)。
趙六的應發工資=160×20×1.5024=4807.7(元)。
徐七的應發工資=150×19×1.5024=4281.8(元)。
集體計件工資計算方法
在團隊計件工資計算過程中,員工的知識總量、技能水平、熟練程度、經驗層次等不同,因而造成員工的分工、勞動效率、對產品的貢獻程度各不相同,其日工資的標準理應各有不同。
然而,對于部分產業或產品,同樣是需要多名工人協作完成,如果工人達到一定能力水平后,能力的提升與產品產量的相關程度不大,比如某些產品的生產活動只是簡單的重復性勞動,或者團隊中工人的能力水平相差不大,就可以采用集體計件法計算工資。
在集體計件工資法中,默認為每名工人的日工資標準是相同的。
個人應發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發工資=個人實際出勤天數×工資分配系數+其他工資加項。
其中:
工資分配系數=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實際出勤天數。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集體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因原材料原因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計件單價。
集體實際出勤天數=∑(個人實際出勤天數)。
舉例
某種產品生產班組有張三、李四、王五、趙六、徐七五名工人,采用集體計件工資法計算工資。某月,該班組生產了8000件合格的該商品,每件商品的計件單價為4元,該班組成員的實際出勤天數如表所示。
每名工人的月應發工資總額計算方式如下。
集體實際出勤天數=20+18+17+19+21=95(天)。
集體實得計件工資總額=8000×4=32000(元)。
工資分配系數=32000÷95=336.8421。
張三的應發工資=20×336.8421=6736.8(元)。
李四的應發工資=18×336.8421=6063.2(元)。
王五的應發工資=17×336.8421=5726.3(元)。
趙六的應發工資=19×336.8421=6400.0(元)。
徐七的應發工資=21×336.8421=707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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