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營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2.本科目可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時,應按照已收或應收的合同價款,加上應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合同資產”等科目,按應確認的收入金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合同資產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2)合同中存在企業為客戶提供重大融資利益的,企業應按照應收合同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戶在取得商品控制權時即以現金支付而需支付的金額(即現銷價格)確定的交易價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合同中存在客戶為企業提供重大融資利益的,企業應按照已收合同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假定客戶在取得商品控制權時即以現金支付的應付金額(即現銷價格)確定的交易價格,貸記“合同負債”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會計分錄1:企業為客戶提供重大融資利益的,企業應當按照應收合同價款:
借:長期應收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未實現融資收益
會計分錄2:合同中存在客戶為企業提供重大融資利益的,企業應按照已收合同價款:
借:銀行存款
未實現融資費用
貸:合同負債 [按照假定客戶在取得商品控制權時即以現金支付的應付金額(即現銷價格)確定的交易價格]
(3)企業收到的對價為非現金資產時,應按該非現金資產在合同開始日的公允價值,借記“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會計分錄:
借: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合同開始日的公允價值)
貸:主營業務收入
3.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二、“其他業務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交換(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企業(保險)經營受托管理業務收取的管理費收入,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其他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3.其他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企業確認其他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參見“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3.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三、“主營業務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
2.本科目可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3.主營業務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期末,企業應根據本期銷售各種商品、提供各種服務等實際成本,計算應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合同履約成本”等科目。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營業成本按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月末,還應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合同履約成本
注意:
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庫存商品的,平時的營業成本按計劃成本或售價結轉,月末,還應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四、“其他業務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可按其他業務成本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3.其他業務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的其他業務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
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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