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各項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額”和“期末余額”兩欄。
(一)“年初余額”欄填列方法:
“年初余額”欄的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余額”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與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年“年初余額”欄。
(二)“期末余額”欄填列方法:
1、根據總賬余額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各總賬科目的余額直接填列;
2、根據幾個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填列,如“貨幣資金”項目,需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三個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注】備用金不屬于其他貨幣資金,屬于其他應收款。
3、根據明細賬科目余額計算填列
(1)“應收賬款”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2)“預收款項”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3)“預付款項”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預付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4)“應付賬款”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4、根據總賬科目和明細賬科目余額分析計算填列。如“長期借款”項目,需要根據“長期借款”總賬科目余額扣除“長期借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中將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后的金額計算填列。
5、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減去其備抵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如資產負債表中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等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長期股權投資”、“在建工程”等項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等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固定資產”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備抵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備抵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6、綜合運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需要根據“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資”、“周轉材料”、“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發出商品”、“材料成本差異”等總賬科目期末余額的分析匯總數,再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期末余額”各項目的具體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會計報告期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2、“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而且也未向銀行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等應收票據余額,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賬戶中有關應收票據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4、“應收賬款”項目,反映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各種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賬戶所屬各明細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減去“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賬戶的貸方余額后的差額填列。如果“應收賬款”賬戶所屬明細賬戶期末為貸方余額,應在本表“預收賬款”項目內填列。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于同一客戶在購銷商品結算過程中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應當單獨列示,不應相互抵消。即應收賬款不能與預收賬款相互抵消,應付賬款不能與預付賬款相互抵消,應付賬款不能于應收賬款相互抵消,預收賬款不能與預付賬款相互抵消。
5、“預付賬款”項目,反映企業預收的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本項目根據“預付賬款”和“應付賬款”賬戶所屬各明細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減去“壞賬準備”賬戶中有關預付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如果“預付賬款”賬戶所屬細賬戶的期末為貸方余額的,應在本表“應付賬款”項目填列。
6、“應收利息”項目,反映企業因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應收取的利息。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應收利息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7、“應收股利”項目,反映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根據“應收股利”賬戶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應收股利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8、“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賬戶中有關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9、“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包括各種原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發出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委托代銷商品等。本項目應根據“在途物資(材料采購)”、“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周轉材料”、“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生產成本”和“勞務成本”等賬戶的期末余額合計,減去“受托代銷商品款”、“存貨跌價準備”賬戶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以及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小企業,應按加或減材料成本差異、減商品進銷差價后的金額填列。
10、“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在一年內到期的金額,包括一年內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一年內攤銷的“長期待攤費用”和一年內可收回的“長期應收款”。本項目應根據上述賬戶余額之和分析計算后填列。
11、“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其他流動資產價值較大的,應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12、“流動資產合計”項目,反映企業所用流動資產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上述1—12項金額相加填列。
1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本項目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戶期末借方余額減去“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14、“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本項目根據“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期末借方余額減去一年內到期的投資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采取遞延方式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產生的長期應收款項
15、“長期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采取遞延方式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產生的長期應收款項等。本項目根據“長期應收款”期末余額,減去一年內到期的部分、“未確認融資收益”賬戶期末余額、“壞賬準備”賬戶中按長期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損失后的金額填列。
16、“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減去“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后填列。
17、“投資性房地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企業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性房地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和“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科目余額后的金額填列;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性房地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8、“固定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固定資產的凈值。本項目根據“固定資產”賬戶期末借方余額,減去“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后填列。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凈值也包括在內。
19、“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價值。本項目根據“在建工程”賬戶期末余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賬戶期末余額后填列。
20、“工程物資”項目,反映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根據“工程物資”賬戶期末余額,減去“工程物資減值準備”賬戶期末余額后填列。
21、“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賬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期末為貸方余額,以“-”號填列。
22、“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反映企業(農業)持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凈價,本項目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本項目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賬戶期末余額,減去“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后填列。
23、“油氣資產”項目,反映企業(石油天然氣開采)持有的礦區權益和油氣井及相關設施減去累計折耗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凈價。本項目應根據“油氣資產”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耗”賬戶期末余額和相應減值準備后的金額填列。
24、“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各項無形資產的凈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賬戶期末借方余額,減去“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25、“開發支出”項目,反映企業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尚未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支出。本項目根據“研發支出”科目中所屬的“資本化支出”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6、“商譽”項目,反映企業商譽的價值。本項目根據“商譽”賬戶期末余額減去相應減值準備填列。
27、“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尚未攤銷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將于1年內(含1年)攤銷的數額后的金額填列。
28、“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應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本項目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賬戶期末余額填列。
29、“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非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
30、“非流動資產合計”項目,反映企業所用非流動資產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上述13—29項金額相加填列。
31、“資產總計”項目,反映企業所用全部資產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12、30項目之和填列。
32、“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33、“交易性金融負債”項目,反映企業發行短期債券等所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本項目根據“交易性金融負債”賬戶期末余額填列。
34、“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等而開出并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35、“應付賬款”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賬戶所屬各明細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
36、“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企業按合同規定預收的款項。本項目根據“預收賬款”和“應收賬款”賬戶所屬各明細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
37、“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職工薪酬。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職工薪酬”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付職工薪酬”賬戶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38、“應交稅費”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種稅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費”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交稅費”賬戶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39、“應付利息”項目,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各種利息。本項目根據“應付利息”賬戶期末余額填列。
40、“應付股利”項目,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不包括企業分派的股票股利。
41、“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所有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
42、“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企業各種非流動負債在一年之內到期的金額,包括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和應付債券、預計負債。本項目應根據上述賬戶分析計算后填列。
43、“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
44、“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企業所有流動負債合計金額。本項目應根據32—43項目之和填列。
45、“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各期借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一年內到期部分的金額填列。
46、“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債券攤余價值。本項目根據“應付債券”賬戶期末貸方余額減去一年內到期部分的金額填列。
47、“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應付債券以外的各種長期應付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賬戶期末余額和一年內到期部分的長期應付款后填列。
48、“專項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取得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專項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9、“預計負債”項目,反映企業計提的各種預計負債。本項目根據“預計負債”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0、“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反映企業根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本項目根據“遞延所得稅負債”賬戶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1、“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負債以外的其他非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賬戶的期末余額填列。
52、“非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企業全部非流動負債總額。本項目根據45—51項填列。
53、“負債合計”項目,反映企業負債全部總額。本項目根據44、52項目之和填列。
54、“實收資本(股本)”項目,反映企業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股本(實收資本)”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5、“資本公積”項目,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6、“庫存股”目,反映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的本公司股份金額。本項目根據 “庫存股”賬戶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57、 “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
58、“未分配利潤”項目,
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賬戶和“利潤分配”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填列,如為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
59、“所有者權益合計”項目,反映企業所有者權益的總額。本項目根據54、55、57、58項之和填列。
60、“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反映企業全部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總額。本項目根據53、59項之和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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