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科﹝2023﹞16號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江北區觀音橋組團I標準分區I10-1/04地塊”等項目相關裝配式建筑通過預評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評價管理辦法》(渝建﹝2018﹞519號)有關規定,經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及公示,“江北區觀音橋組團I標準分區I10-1/04地塊”等項目的相關建筑(詳見附件)通過裝配式建筑預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我市裝配式建筑項目管理有關規定,會同各參建單位按照經評審的建設方案和技術路線,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并及時報送裝配式建設技術落實情況和工程進度等信息。建設單位應落實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加強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品質。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技術發展中心應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協助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和困難,提高項目建設效率和水平。
三、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履行監督管理責任,指導有關單位按規定開展項目建設工作,加強項目動態監管,確保按通過評價的建設方案和技術路線進行建設。
四、市住房城鄉建委將不定期開展檢查、評估,對未按規定建設或評估不合格的項目,撤銷裝配式建筑評價,并將失信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五、其他有關問題請與市住房城鄉建委聯系。
聯系人:市住房城鄉建委科技外事處 張藝偉,電話:023-63672908。
附件:2023年重慶市裝配式建筑通過預評價項目名單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5月7日
附件:2023年重慶市裝配式建筑通過預評價項目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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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重慶住建委關于“江北區觀音橋組團I標準分區I10-1/04地塊”等項目相關裝配式建筑通過預評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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