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貿易全球化,進口預包裝食品逐漸成為我國消費者重要的食品來源。另外,大家對食品安全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重視。
因此,做好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勢在必行,不僅實現食品安全科學管理的需求,更是成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和保障行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
01
食品標簽標示規定
食品標簽作為產品信息展示的載體,在指導消費者選購以及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原衛生部制作修訂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
根據通則顯示,進口預包裝食品的食品標簽可以同時使用中文和外文,也可以同時使用繁體字。《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中強制要求標示的內容應全部標示,推薦標示的內容可以選擇標示。
進口預包裝食品同時使用中文與外文時,其外文應該與中文強制標識內容和選擇標示的內容有對應關系,即中文與外文含義基本一致,外文字號不得大于相應中文漢字字號。對于特殊包裝形狀的進口食品,在同一展示面上,中文字體高度不得小于外文對應內容的字體高度。
對于采用在原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外加貼中文標簽方式進行標示的情況,加貼中文標簽應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方式標示;原外文標簽的圖形和符號不應有違反《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內容。
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或原產地區的名稱,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可不表示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原有外文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等不需要翻譯成中文。
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區名,是指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國家或地區名稱,包括包裝(或灌裝)國家或地區名稱。進口預包裝食品中文標簽應當如實準確標示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區名。
此外,進口預包裝食品可免于標示相關產品標準代號和質量(品質)等級。如果標示了產品標準代號和質量(品質)等級,則應確保真實、準確。
02
外包裝標注規定內容
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外包裝標注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等
其中,食品名稱必須采用表明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標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配料表應以“配料”或“配料表”為引導詞,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照制造或加工時所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特別強調的配料或成分標示添加量或含量;生產者、經銷者的信息應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保質期應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標示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貯存條件建議標示引導詞“貯存條件”、“貯藏方法”等,根據食品實際保存條件進行標示等。
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營養標簽、質量(品質)等級等都需要標示出來。特殊膳食類食品和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類食品,應當標示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標示方式按照gb13432執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內容應按照相應要求標示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其他標簽內容如未在標簽上標注,則應在說明書或合同中注明。
豁免標示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包括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味精等;當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積小于10cm²時,可以只標示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者(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
推薦標示內容包括批號、食用方法、致敏物質。致命物質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加以提示等。
03
因標簽不合格被查
近幾年,進口包裝食品因為標簽不合格被查處的現象經常發生。其主要原因有食品添加劑超標、未按要求提供證書或合格證明材料、標簽不合格、水分超標、品質不合格、以及未獲得檢驗檢疫準入等。
據悉,3月22日,天津市濱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的公告顯示,天津自貿試驗區奧一特外灘食品超市(譚進)因銷售無中文標簽預包裝進口食品,被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0元。
4月8日,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皇邁御貢百貨商行售賣的越南芒果干,標注的代理商為昆明禾美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由于該店提供不出上述產品的供貨商資質、進口貨物報關單和檢驗報告。經查,昆明禾美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并未登記注冊,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對涉事人罰款6000元、沒收36袋越南芒果干以及違法所得的220.07元。
近日,北京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通告顯示,有一批次零食屋蔬菜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結果為1.2g/200g,而標準值為≤0.5g/100g,檢測結果過氧化值不合格,進口商中糧海優(北京)有限公司被罰款約71.8萬元,經銷商北京京順美聯美超市有限公司仁和超市被罰款約5.05萬元。
除了上述案例之外,還有很多進口產品因為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要求上了黑榜。總之,進口食品不合格往往會帶來嚴重的后果,進口商不僅要承擔下架、召回、銷毀或退運、賠償等產生的巨額經濟損失,還要面臨相關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增加了違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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