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是我國現行流通的法定貨幣。它包括人民幣紙幣、人民幣流通金屬幣、人民幣流通紀念幣、人民幣貴金屬紀念幣。人民幣的貨幣單位為元,輔幣單位為角、分。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呢?
一、第一、二、三套的人民幣上的圓屬我國傳統繁體字。
由于第一、二、三套的人民幣在設計制作時,國家還沒有明確規定推廣使用簡化字。第一套人民幣的圓字是當時任華北人民政府主席,華北財經辦主任董必武同志用楷書字體書寫的。
董必武同志不但資格老、職位高,還是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和人民幣發行的直接領導者。他飽讀詩書,知識淵博,是當時我黨領導者中文化知識、學識水平都是比較高的,尤其寫得一手好字,其字體為“柳體楷書”,董老的書法在解放區是有口皆碑的。
因此。第一套人民(除狹長版1000元耕地票劵外)所有文字均出自董老之手,他為第一套人民幣題字時,每個文字均寫了兩個以上供設計人員篩選使用。
第二套人民幣的圓字是由原中國人民銀行參事研究員馬文蔚先生用“張黑女碑”字體書寫的。他參照了魏碑字體而基本筆畫仍屬隸書的一種獨特寫法,書法上稱“張黑女碑”字體,該字體蒼勁端莊、舒展大度、自成一體、難以仿制,是我國書法中的精品。
第三套人民幣上圓字是用印刷宋體寫成繁體字圓;
從第四套人民幣開始均采用了簡化字“圓”,在人民幣所有文字的設計上,均按照國家文字改革委員會意見,使用國家頒布的《漢字簡體方案》和《通用漢字字型表》規定的標準簡體漢字。第四套人民幣仍沿用了馬文蔚先生的字體,只是由繁體字改為標準簡體字。
第五套人民幣上的圓字使用了印刷宋體簡體字。
二、第一套人民幣20圓帆船火車票券、1000圓耕地票券(狹長版)兩種票券上用的“圓”字中的“貝”字下面不封口,俗稱“開口圓”,屬我國文字中比較少見的變體異體字,多用于各種書法字體的寫法中。
在《中國書法大字典》(香港版)中記載,宋朝大書法家米芾的《云岡庵記》中曾出現過。此字還出現在我國澳門由大西洋銀行發行的澳門鈔票上。
三、元字屬我國文字中傳統漢字,有多種用法、包涵多種意思的文字,在《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典著中,除了注釋其它用處外,其中注解為貨幣單位,與圓在貨幣上同用同意,可互為通用。
因此,在人民幣1992年6月1日發行的第三套人民幣流通金屬幣(俗稱三花幣)使用“元”作貨幣單位;人民幣流通紀念幣也有相當品種是使用“元”作貨幣單位的;人民幣貴金屬紀念幣上均使用“元”作貨幣單位。
綜上所述,使我們看到了人民幣上的“圓”字在人民幣使用上的變化和兩種圓、元字并用。從第四套人民幣開始按照統一的規范漢字寫成了“圓”或“元”。
但目前人民幣上的“圓”字在使用上還是值得商榷的。若是按照詞典注釋和日常生活思維習慣及認識看法,我們可以認為此“圓”即彼“元”,用法相同,意思一樣并可互為通用。
但筆者認為,人民幣的“圓”字不應也不能作為人民幣的貨幣單位,屬使用不當。從1910年4日,清朝政府頒布了銀本位幣制則例,制定了比較完善的近代貨幣制度,確立了以“圓”為貨幣單位,圓、角、分、厘各以十進位的貨幣制度,一直沿用到現在。
根據199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規定: “人民幣單位為元,人民幣輔幣為角、分”。2005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人民幣單位為元,人民幣輔幣單位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幣依其面額支付”。
明白清楚地從法律角度對人民幣的貨幣單位作了規定、要求。即“元”才是人民幣合法標準的貨幣單位。圓有表達和曾表達過貨幣單位,那是指歷史上;圓作貨幣單位在我們錢幣上使用的時間長、人們較熟悉;圓字在人民幣票面上比元字好看受看,那是與人們相處的時間長,接觸的時間久。
國家的法定貨幣上同時有兩種貨幣單位文字出現是不合適的,雖然沒有影響人民幣在我國的法定地位,沒有影響人民幣在我國的發行流通,沒有影響人民群眾對人民幣的信賴、喜愛。
但我認為”元”才是人民幣的合法貨幣單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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