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們所知道的人民幣單位是“元”、“角”、“分”,但是令人疑惑的是,為什么人民幣上寫的是“圓”而不是單位“元”呢?
“圓”來源于銀圓
秦始皇滅六國后,廢除了各國不同形制的舊幣,將方孔半兩錢作為法定貨幣,這種外圓內方的銅制貨幣形態從此固定了下來,一直到元朝都是歷代王朝的法定貨幣形態。到了明代,這種銅幣稱為“錢”,從宋代開始出現的紙幣則稱為“鈔”,但法定的流通貨幣變成了白銀,以重量計價,只有在進行小額交易時才用鈔或錢,這一情況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
而早在15世紀,歐洲就出現了用機器制作的圓形銀幣,由于成色劃一、重量相同、形制整齊,以枚計算,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地。在明萬歷年間,這種圓形銀幣傳入中國,被稱為洋銀或銀圓。最早,人們依然根據習慣,以重量來計價,后來也慢慢采用枚來計價,因為洋銀是圓形的,因此一枚稱為“一圓”。
后來中國經歷了鴉片戰爭之后,由于外國貨幣的大量流入,嚴重影響了中國貨幣的使用,對中國的金融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于是在多種原因的結合下,中國“廢兩改元”、鑄造統一的制式銀幣提上了議事日程。
1910年,清政府頒布《幣制則例》,開始嘗試“廢兩改元”,規定銀為本位貨幣,開始發行銀元。《幣制則例》同時也用法律的形式對當時的貨幣單位進行了統一的規定,“中國國幣單位,著即定名圓,暫就銀為本位。以一元為主幣……元角分厘各以十進。”從此之后中國的貨幣便成為單位“元”,名字則是“圓”。
1914年袁世凱在北京以大總統名義公布的《國幣條例》,以及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草擬的《國幣條例草案》,都規定“圓”為基本單位。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廢兩改元令》,廢除清代銀兩和舊式制錢。規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契約票據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銀幣,不得再用銀兩。后來經過法幣改革,金圓券銀圓券,雖然貨幣制度幾經改革和興廢,但圓作為貨幣單位卻一直沒有改變過。新中國成立后,這一單位沿用下來,所以我們在先后發行的五套人民幣上,都能看到單位為“圓”。
“元”來源于元寶
元寶是古代的一種貨幣,由貴重的黃金或白銀制成,一般白銀居多,黃金稀見。在中國貨幣史上,正式把金銀稱作“元寶”,始于元代,指的是元朝至元三年以平淮庫(當時國家銀庫)的白銀熔鑄成“錠”,凡重量達50兩者,名曰:“元寶”,也就是“元朝之寶”的意思。不過,早在唐初開元通寶行世時,民間就有取其碩大、貴重之意,旋讀為“開通元寶”的,但這與元寶本意無關。
清代詩人袁枚在《答秋帆制府書》中寫道:“才還山中,見案上手書及國寶四元。”句中的“國寶”指的是清代皇家銀錠,“四元”即四枚,“元”是“元寶”的計量單位。
清光緒年間鑄造的銀元及銅元,都取名“光緒元寶”。有的銅元上還鑄有“每元當制錢十文”的字樣。此外,銀圓除了以“圓”為單位外,也開始用“元”。民國時期,孫中山像銀圓中也有“壹元”及“伍元”。
“圓”與“元”
“圓”和“元”雖然出身不同,但到了近代,在表示貨幣單位的時候意思逐漸趨同。《辭海》中解釋,“元”字通“圓”,為貨幣單位。隨著漢語的發展,“圓”、“元”二字讀音相同,具備了同音假借的客觀條件,又由于“元”筆畫簡單,所以民間逐漸以“元”代“圓”,取其便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1955年2月21日周恩來總理簽署《國務院關于發行新的人民幣和收回現行的人民幣的命令》,199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和2005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都規定:“人民幣單位為元,人民幣輔幣為角、分。”
所以,總結一下,現在除了在人民幣上印刷的“圓”外,我們在書寫人民幣單位時,都應該使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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