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找個人或其他公司拆借資金,會計做賬時應記“其他應付款”,不能記“短期借款”。支付的利息要想在所得稅前扣除,必須要到稅務代開發票,沒有發票是不能稅前扣除的。但并非取得了發票就能全額扣除,還有一個要求,所付利息超出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當企業資金緊張時,最外融資是必然的。一方面可會向銀行借款,另一方面也可通過企業間拆借,甚至還可向個人借款來渡過資金短缺的危機。本文要講的是企業向個人借款時賬務和稅務的處理方式。
一、一定要簽訂借款合同
向個人借款時,一定要記得簽訂借款合同,合同中要約定清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之所以重點提到借款合同問題,有幾個原因:
1、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后,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爭執和麻煩。
2、未來企業向個人還款時,應對金融管制。企業向個人轉款,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總金額是有限制的。向銀行出具借款合同,到時候才能正常向個人轉款。
3、需要個人到稅務代開借款利息發票時,稅務機關也需要看借款合同。
二、借款的賬務處理
個人把資金借給了企業,對企業來說需確認為債務。企業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時,不能走“短期借款”或者“長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主要核算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企業向個人借款,只能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
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借款
還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借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做財務費用即可。
借:財務費用—借款利息
貸:銀行存款
三、借款利息的涉稅處理
企業向個人支付利息,個人自身不能開具利息發票。問題來了,利息沒有發票,稅務以票控稅,不會認可此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在年度納稅申報時,需要將此利息費用做納稅調整。
要取得利息發票,只能到稅務申請代開。需攜帶借款合同等資料,稅務代開的發票名目多為“資金使用費”。
稅務代開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3%,稅額需由個人(債權人)先行繳納。此外,個人(債權人)取得利息收益,代開發票時還要繳納20%的個稅。
張三借款100萬元給甲公司,約定年利率12%(含稅),一年期滿后甲公司向張三還本付息112萬元。張三繳稅情況如下:
兩稅合計能占到利息總額的22.33%。
現實中,個人(債權人)往往會要求企業(債務人)承擔開票稅費。如果由企業(債務人)承擔稅費,企業(債務人)只能將之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且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代交稅費
貸:現金
對于企業來說,取得了資金使用費發票,利息費用是否就能稅前全額扣除呢?不一定。還要比照稅務認可的扣除標準,即不高于金融機構同期的貸款利率水平。在金融機構貸款利息水平之內,允許所得稅前扣除。超出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需做納稅調整。
企業向個人借款,如果個人向稅務申請代開發票,稅費要由企業承擔,且部分利息尚不能在稅前扣除,找稅務代開發票未必是好辦法。最合適的處理方法是什么呢?不如不要發票,利息費用在年末痛快地做納稅調整。也許這么做對企業而言更經濟。
版權聲明:本文采用知識共享 署名4.0國際許可協議 [BY-NC-SA] 進行授權
文章鏈接:http://bjjkllab.cn/news/7162.html
該作品系作者結合行業標準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提交信息,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客服: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