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創業的時候,會有三種合伙人:出錢不出力、出力不出錢、既出錢又出力;那么股份應該怎么分?該不該發工資?發多少?
出錢的人心里想的是:我投前不是來給你發工資,這樣我不就是把錢送給你了么?
出力不出錢的人心里想的是:不拿工資,我還來合什么伙啊,幫你們白打工啊?
出錢又出力的人心里想的是:前我也出了,力我也出了,發點工資不應該的嗎?
這三種人的心態都有一定的道理,之所以會產生這種疑問,核心原因在于股份沒有分好,所以才導致最后發不發工資的問題。股份分配好了,這些問題都迎刃而解了。股權分配有個公式,可以把出資的、出力的,甚至出資源的人都囊括進來。這樣會比較公平科學:
股東的股份=資金在項目中的權重*資金出資比例+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人力出資比例
打個比方,在一個項目中,資金的權重60%,人力的權重是40%;項目總投資100萬,其中:a投資50萬,純出資;b投資50萬,同時負責公司所有主導事物,c不出資,只出力,負責公司某一項工作;
那么在資金出資比例方面,a的比例是50%,b的比例也是50%,c的比例是0;
在人力出資方面,a的比例是0,b的比例是70%,c的比例是30%;
那么abc三人的股份分別如下:
a的股份=60%*50%+40%*0%
=30%
a股東只出資,占有30%的股份;
b的股份=60%*50%+40%*70%
=58%
b股東出資又出力,占有58%的股份;
c的股份=60%*0%+40%*30%
=12%
c股東只出力,占有12%的股份;
考慮了資金和人力投入的因素分配的股份比較合理了,只出力的股東我們一般是不建議的,作為核心的創始團隊,多少都要出資的,除非那個人有非常核心和關鍵的技術能對項目起到推動作用。
股份分好了,工資怎么發?
作為創業團隊,發工資這件事情上主要是針對全職投入的股東,工資是要發的,但是不能按照市場價來發(按照市場價發的話,項目沒做起來,錢都發工資了),而是要發個生活費,待到公司實現正常運營,能夠有收入、有盈利的時候,可以再逐步提高工資,逐步和市場價接軌。
總結:這樣,只出資金的人,也不會覺得是他出資在給你們發工資;只出力的人,也不會 覺得自己是免費打工的。至于出資又出力的,在股權上面已經是最大的收益者了,發工資這個事情最不會計較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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