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越發達,會計越重要。面對紛繁復雜的經濟活動,投資者、監管者都需要一份可作比較的財務報表,把金融企業、一般工商企業等各類企業的活動全部納入其中。
全球化讓會計變成了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離開了統一的財務報表,投資者、監管者都將無所適從。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和適應經濟全球化的必然選擇。
2005年,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沒想到,僅僅過了三年,國際形勢就變了。
全球游戲規則又變了。
“背鍋俠”的新武器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全球深受其害。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苦主指責:銀行、投行等金融機構太貪婪,監管者太無能,投資決策的基礎——財務報表作假。
壓力之下,二十國集團(g20)峰會、金融穩定理事會倡議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著力提升會計信息透明度,將會計準則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作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機構,采取一系列重要舉措提高會計準則質量。
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財務會計系副主任何頂的解釋更為透徹: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監管者把責任推給了會計:即便經濟下行,會計們提供的財務報表卻仍然很好看,根本就沒有起到預警作用。
重重壓力之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出臺了一系列的新準則。借助新準則,希望經濟下行之時能提前向投資者、監管者發出警示。
期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對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并于2014年7月發布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中國接受新規則
借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需要,中國財政部修訂了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2017年3月31日,中國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等三項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或新準則)。
對于實施新準則的時間表,財政部規定: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勵企業提前執行。
游戲規則新舊更替
2017年,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完善和發布實施答記者問時介紹,此次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的修訂,主要包括:金融資產分類由“四分類”改為“三分類”;金融資產減值會計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為“預期損失法”;套期會計更加如實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原有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按照持有金融資產的意圖和目的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即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類較為復雜,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修訂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征”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減少了金融資產類別,提高了分類的客觀性和會計處理的一致性。
原有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對于金融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采用的是“已發生損失法”,即只有在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已經發生損失時,才對相關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新修訂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將金融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由“已發生損失法”修改為“預期損失法”,要求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從而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資產信用風險。
原有的套期會計準則:對套期會計規定了嚴格的適用條件,導致實務中企業開展的大量套期業務無法通過套期會計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反映。
新修訂的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在拓寬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范圍、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現行準則的定量要求、允許通過調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的數量實現套期關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實現諸多突破,從而有助于套期會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除此之外,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還在以下方面作了調整和完善:
一是簡化嵌入衍生工具的會計處理。
二是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
三是進一步明確金融資產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
四是增加套期會計中期權時間價值的會計處理方法。
五是增加套期會計中信用風險敞口的公允價值選擇權。
為何專家提出延緩實施建議
新準則全面實施在即。在此之前,新準則從制定、公布到今天,已給企業留下了學習、適應的時間,企業、會計、監管者也都作了大量準備工作。
近日中新社以“現在是統一財務語言的最好時機嗎?”為主題,舉辦國是論壇專題研討會,與會專家們認為實施新準則是大勢所趨,但同時也提出了延緩實施的建議。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表示,發展市場經濟,除了國內市場統一,還要對接國際大市場,擁抱全球化、財務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意味著,中國可以和其他經濟體凝聚新共識。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財務會計系副主任何頂相信,實施新準則是大勢所趨,疫情的影響是短期的,會計準則要立足長遠,從長遠來看,必須實施新準則。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會計準則跟國際準則接軌需要考慮時機的問題,“不反對這個方向,但是要有一個穩妥的前進策略。”
中國銀行業協會總監、財務會計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艾亞萍介紹,中國銀行業協會2020年8月對700余家中小銀行、村鎮銀行進行了問卷調查, 15%的機構已完成轉換工作,53%的機構已開始步入實施準備階段,26%的機構已計劃但尚未實施,6%機構對準則轉換尚未計劃。根據調研,40.68%的機構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按期推進轉換工作;37.57%的機構擔心會計準則轉換對監管等各項指標帶來較大影響。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劉英認為,延緩新的會計準則實施很有必要。其一,疫情形勢仍存在不確定性,疫情防控預計仍將持續至少一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在此背景下,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存在挑戰,如服務業、旅游業、航運業、航空業等仍處泥潭。如果明年初實施新的會計準則,這或給上述企業增加資金流動性壓力,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中小銀行會面臨資本充足率不足等挑戰。其二,一些企業仍受疫情影響,新的會計準則實施會增加企業負擔,影響其還貸能力、償債能力,進而會使金融業如銀行業、信貸業等出現不良貸款率提升和壞賬等情況。設置政策緩沖期有助于經濟穩健復蘇,更好地防控金融風險,促進中小金融機構和企業健康成長。
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澳洲注冊會計師譚洪濤也贊成暫緩全面實施新準則,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疫情時間企業經營普遍困難,企業主要精力放在保生存上,從對部分上市公司調研看,實施新準則需要企業在人員培訓,檔案資料整理和公司內部治理做好充分準備,此時要做到高質量的準則恐力不從心。
二是在疫情期間進行準則轉換難免影響前后信息的可比性,有初步分析表明,如果企業處于業務萎縮期,ifrs9的實施反而會對企業利潤有正向影響。
三是疫情時間預期損失模型的減值估計能否如實反映可能存在問題。
四是從國際實踐看,適當延期也不影響我國國際趨同步伐,比如美國要求美國上市公司于2019年實施asc326(美版ifrs9),而對美國其他企業要求在2022年才開始使用asc326。
五是疫情期間給予適當緩沖期有利于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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