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與法人區別
1、股東可以根據其所持股份提議召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會議來決定公司重大事項,超過百分之五十股份的大股東在公司擁有絕對的個人話語權;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2、法定代表人對外可以代表公司簽訂合同,而股東非經公司授權不得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3、公司股東通過股東會議決定的事項,由法定代表人來對外實施。
4、法定代表人對外一般不承擔風險責任,責任由公司承擔。
5、股東享有收益權、優先權、知情質詢權等股東特有的權利。
二.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
3、法人對外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屬于公司的權力機關,是由上級任命或者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權限在公司章程會有明確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大股東。 《公司法》第13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系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于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系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后果由法人承擔,不當履行職務造成公司損失的,要承擔民事責任。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大股東可以影響股東會,可以通過一定程序變更法定代表人。
三、大股東與法人誰說了算
1、股份制企業大股東和法人都直接行使話語權。
2、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決就由股東大會投票,投股權比例計票,占多數通過,不是誰一人說了算的,當然一個持股超過百分之50就一人說了算.平常日常經營事項由總經理(也就是你說的法人)說了算,股東大會公司章程規定了總經理的權限的.在他的權限內他說了算.股東如果對總經理的經營管理不滿,可以召集召開股東大會罷免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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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與法人誰說了算(兩者關系和所具備的權利職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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