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專用章與公章的區別,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有些時候很容易將兩者混淆。下面中公法考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公章和合同專用章都有什么區別!
1、使用范圍不同
公章適用范圍廣,涵蓋合同章;而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2、執章人不同
公章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起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而合同專用章一般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3、管理部門不同
公司比較大的情況下,不同的章由不同的部門負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而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綜合管理部門;
3、權力和確認力不同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4、刻制不同
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合同專用章專門用于簽訂經濟合同,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
關于合同專用章和公章的區別上述中公法考為大家進行了相關介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在進行公司事務需要蓋章時一定要明確各個章的用途,不然因為蓋章錯誤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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