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年坐大巴往返家里和學校時,買車票搭售的幾塊錢保險嗎?有沒有人想過,如果真的發生了事故,你多花的3塊錢能派上用場嗎?
下面這個案例,也許能給您一些啟示。
1案例簡介
2015年5月16日,周末,楊小躍像往常一樣乘大巴回家。
“63,不要保險60!”,楊小躍對保險并不排斥,3塊錢也不算啥,就默認了。
車開的很穩,楊小躍額頭靠著前面的座位打著盹兒,突然,轟的一聲,就感覺安全帶猛然一緊,胃里的東西差點被勒了出來,他根本沒有來得及反應發生了什么,就在一瞬間,一堆雜物砸向他,七葷八素了那么一秒鐘,頓時暈了過去。
經過治療,楊小躍的傷情漸漸好轉,但是卻落下了殘疾。楊小躍的維權很艱難,找司機,司機說他是職務行為,不可能個人承擔責任,找客運公司,對方說走保險,直接找保險公司處理,找甲 保險公司,對方說的很復雜。楊小躍因為身體原因,不想再去折騰了,選擇了訴訟解決。
最終由客運公司買的車險承擔大部分賠償、剩余部分由客運公司承擔,拿到了全部的醫療費補償以及傷殘賠償金。
在跟客運公司交涉時得知,自己當時買車票時多掏3塊錢買的保險是另一家保險公司—乙保險公司的,這個保險屬于“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得自己去辦理理賠,醫療費要是走車險報銷后就不能再重復賠了,但是傷殘金是不沖突的。
楊小躍拿到了保險公司電話號碼,向保險公司報了案,申請傷殘金的理賠,但是這次的理賠卻讓他一口老血吐出來又咽回去。上一輪糾紛,其實并不是對方刁難,而是涉及好幾方,自己又不懂這些,找個律師處理起來方便;但這次,遇到的是“拒絕受理”,因為自己根本沒有保險憑證,是啊,為什么沒有呢?就是張白色的蓋過章的小紙片,連車票一起揣兜里了,找不到了?自己當時暈過去了。沒辦法,再一次起訴吧。
幸運女神站在了自己這邊,和上次一樣,一審贏了。
可是,這回乙保險公司可不像車險公司那樣。這次,保險公司上訴了,而這一次,卻讓楊小躍傻了眼。
2上訴理由
1. 一審法院沒有全面客觀的認定楊小躍是否購買乙保險公司經營的“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事實,楊小躍因沒有提供保險單而無法證明其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的事實,楊小躍與乙保險公司之間不存在保險合同,乙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保險金符合法律規定。
2. 保險單是直接證明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存在保險合同關系的有效憑證,乙保險公司經營的“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的特別說明也指出“本保險單及對應客票為索賠依據,請妥善保管”。據此,乙保險公司已依法盡到提示、明確說明的義務。
3. 一審法院未按照法定程序對客運公司工作人員的證人證言予以認定,在未經過必要的調查取證的情況下認定楊小躍購買了乙保險公司經營的“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程序違法。
楊小躍辯稱:乙保險公司保留了事故當天的人身意外險購買信息,卻拒不向法院提交該項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推定楊小躍購買了乙保險公司經營的“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事實成立。
二審法院認為,作為主張積極事實的一方當事人,楊小躍負有舉證證明其與乙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關系的責任,由于楊小躍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與乙保險公司之間存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關系,因此,其要求乙保險公司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金15萬元的主張,缺乏相應的事實依據,不應得到支持。
二審,敗訴!
3慧培哥思考
保險單、保險憑證等材料是能夠證明投保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建立保險合同關系的憑證,如果不慎丟失,就沒有辦法證明買過保險。
這個問題再延伸思考一些:
1. 交了錢≠投保成功:
有些情況,咱們買保險是在業務員手里買的,或者是通過其他非保險公司官方渠道購買,也會存在,這邊錢交了,但是收錢的一方還沒有來得及將信息錄入或者提交到保險公司系統,如果出現時查詢不到有效保單,很有可能會發生理賠糾紛。
慧培哥建議:
①在非保險公司官方渠道購買保險的,建議通過保險公司官方渠道查實是否投保成功;
②拿到電子版或紙質版的正式保單。
2. 家里人不知道你買保險≈沒買
如果發生了小病小傷的時候,咱們自己辦理理賠,到是沒問題,但是有沒有考慮一種情況:發生了身故或導致智力受損的重大身體創傷,而家里人又不知道你買保險,向誰去理賠?除非是重大災害發生時,保險公司為了聲譽和口碑,會主動排查保單并聯系家屬之外,一般的事故,沒有人報案的時候,保險公司也是不知情的。
慧培哥建議:
①大額保險,比如定壽、重疾這種付出的保費比較高的,一定要拿到紙質保單,如果是電子版,建議打印成紙質版。與存折以及其他投資理財憑證等重要文件放在一起,并且告知家人。
②臨時性保險,比如旅游意外險、交通意外險,在旅游出發前,將此次旅游相關的信息(目的地、去幾天等),告訴家人的同時,將投保信息一并告知。
3. 比起臨時性被動投保,有計劃的挑選保險產品、提前投保則更加靠譜。
在某些場景,比如上述案件,臨時性投保在當時的場景下,后面排著老長的隊,去跟售票處的人了解保險保什么項目?保多少錢?保險責任是什么?責任免除有哪些?對方不可能有時間有耐心跟你講解。
但是保險作為撬動風險的杠桿,對保險的規劃,應屬于理財的一部分,還是要未雨綢繆的。比起業務員比較愛推的保額較高的險種,一些特殊場景使用的短期險,更可謂便宜、實用。
比如長期出差、兩地往返的人士,可以買一年期的綜合意外險;有旅游計劃的朋友,可以在預訂旅游產品后,就開始針對行程投保旅游保險;養寵物的有寵物險,孩子調皮有監護人責任險。
保險是朝陽行業,慧培哥認為,它的核心功能是風險轉移,保險市場在不斷增長,也在不斷的正規化,保險也將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很多日常生活中的風險,也都可以在網上找一找有沒有對應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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