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怎么區分開來?在會計上,不動產也是固定資產,兩者會計處理的方法是相同的。但在增值稅中,兩者的處理方法大不相同
固定資產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怎么區分開來?
答: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其中,房屋、建筑等屬于不動產,運輸工具等屬于動產。由此可見,固定資產不一定屬于不動產
增值稅所稱固定資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根據增值稅和營改增關于固定資產和不動產定義和范圍的規定,可以看出,增值稅所稱固定資產和不動產的主要區別如下:
1、固定資產屬于貨物的范疇,而不動產不屬于貨物;
2、固定資產移動后性質、形狀不發生變化,不動產移動后性質、形狀會發生變化。
3、固定資產與不動產的具體劃分可以按《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的規定進行確定。
凡是屬于《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前兩位代碼為“02”或“03”的,為不動產,否則不是不動產。《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前兩位代碼為“02”的為房屋的范圍,前兩位代碼為“03”的為構筑物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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