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
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折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金額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稅。
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條件而有不同的價格形式,常用的價格條款,有fob、cfr、cif三種。現根據三種常用的價格條款分別舉例介紹進口稅款的計算。
二、海關征收進口環節稅和海關監管手續費
(一)消費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
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品。
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汽車輪胎。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
(二)從價征收的消費稅
1.征稅貨物種類及其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隨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的規定,煙、酒和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和小汽車11類貨物為消費稅應稅貨物。該表中同時列名了各應稅貨物適用的稅率,其中最高為45%,最低為3%。
2.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我國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進口消費稅,計稅價格由進口貨物(成本加運保費)價格(即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稅額組成。我國消費稅采用價內稅的計稅方法,因此,計稅價格組成中包括消費稅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1-消費稅稅率)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三)從量計征的消費稅
從量計征的消費應稅貨物有黃酒、啤酒、汽油、柴油4種,實行定額征收。黃酒每噸人民幣240元,啤酒每噸人民幣220元,汽油每升0.2元,柴油每升0.1元。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單位稅額×進口數量
按從量稅計征消費稅的貨品計量單位的換算標準是:
啤酒1噸=988升 黃酒1噸=962升 汽油1噸=1 388升 柴油1噸=1 176升
(四)稅率
我國的增值稅應稅貨物全部從價定率計征,其基本稅率為17%,但對于一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其增值稅稅率較低為13%。
下列各類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3%:
1.糧食、食油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金屬礦和非金屬礦等產品(不包括金粉、鍛造金,它們為零稅率);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五)計稅價格及稅額計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征收。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一并計征。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
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海關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的規定,對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實施監督、管理所提供服務征收的手續費。
(一)征收范圍
海關監管手續費僅對進口減免關稅的貨物和保稅貨物征收,具體范圍如下:
1.供應國際航行船舶、飛機進口時予以免稅的燃料、船(機)用物料、機器設備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貨物;
2.現有企業為技術改造而進口的減稅或免稅的機器設備;
3.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進口免稅的科研和教學專用設備;
4.國內機構和企業利用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口的減免稅貨物;
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進口的減免稅貨物;三資企業進口用于營業性的物資及進口料件加工后內銷,仍予減免稅的物資;
6.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項目內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準予暫免稅進口在國內加工、裝配后復出口的進口原料、材料、輔料、零件、部件和包裝材料;
7.在國內保稅、寄售的進口減免稅貨物;
8.國務院特定的其他進口減免稅貨物;
9.經海關總署或海關總署會同財政部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審查批準的臨時減免稅進口貨物。
下列無稅、減免稅或保稅貨物,免或暫免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
1.《進出口稅則》列名進口免稅的貨物; 2.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3.外國團體和個人贈送的禮品及華僑、港澳臺同胞捐贈的用于公益事業的物資;
4.用于救災的物資; 5.口供殘疾人專用的設備和物品,以及殘疾人福利工廠進口的機器設備;
6.享受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機構進口的公務用品;
7.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而準予減免稅的進口貨物; 8.向國外索賠的準予減免稅的進口貨物;
9.進口后未經加工,保稅儲存不足90天即轉運復出口的貨物; 10.暫時進口貨物;
11.準予免稅進口的直接軍事訂貨; 12.經國務院及海關總署特準免征監管手續費的其他減免稅和保稅貨物。
(二)征收標準
海關監管手續費按以下標準征收:
1.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中,屬加工裝配機電產品復出口的貨物,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cif價格的1.5‰計征;
2.來料加工中引進的先進技術設備,以及加工首飾、裘皮、高檔服裝、機織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進口的料、件,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的cif價格的1‰計征;
3.進口后保稅儲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經加工即轉運復出口的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的1‰計征;
4.進口免稅貨物,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的cif價格的3‰計征;
5.進口減稅貨物,按照實際減除稅賦部分的貨物的cif價格的3‰計征;
6.其他進口保稅貨物,按照海關審定的貨物的cif價格的3‰計征。
(三)繳納期限及方式
根據規定,進口減免稅貨物和保稅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是海關監管手續費的納費人。納費人應當自海關簽發監管手續費繳納證次日起7天內向海關繳納手續費。逾期不繳的,海關除依法追繳外,還要自到期之日起至繳清手續費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續費總額的1‰的滯納金。滯納金的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10元以下的免予征收。
海關監管手續費應在貨物進口時由口岸海關征收,特殊情況可由主管海關在審批減免稅貨物時征收。海關征收手續費后,對納費人發給手續繳納憑證。 海關監管手續費計算舉例:
國內某公司為裝配出口機電產品而進口一批料件,cif上海180 000人民幣元,進口后保稅儲存100天后未經加工即轉運復出口,問海關應征海關監管手續費多少?
解:海關規定進口后保稅儲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經加工即轉運復出口的貨物,按關稅完稅價格的1‰計征海關監管手續費。
監管手續費金額=貨物cif價格×手續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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