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常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期銷項稅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案例1】某五金制造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9月,該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符合規定,并已認證;購進和銷售產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6%。發生的有關經濟業務如下:
(1)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增值稅為8萬元。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為2萬元、增值稅為0.2萬元。
【評析】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認證,增值稅8萬元可以抵扣;但支付運費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0.2萬元不得抵扣。
(2)接受其他企業投資轉入的一批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0萬元、增值稅為16萬元。
【評析】接受原材料投資視同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認證,增值稅16萬元可以抵扣。
(3)購進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6萬元、增值稅為0.96萬元。
【評析】購進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認證,增值稅0.96萬元可以抵扣。
(4)銷售一批產品,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另外收取包裝物租金1.16萬元。
【評析】銷售產品同時在價外收取的包裝物租金屬于價外費用,銷項稅額=[200+1.16÷(1+16%)]×16%=32.16(萬元)。
(5)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產品,新產品含稅售價為8.12萬元,舊產品作價2萬元。
【評析】由于該企業產品是五金,應按新貨物的不含稅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8.12÷(1+16%)×16%=1.12(萬元)。
(6)因倉庫管理不善,上月購進的一批工具被盜,該批工具的采購成本為8萬元(購進工具的進項稅額已抵扣)。
【評析】購進的工具因管理不善被盜,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當轉出,轉出的進項稅額=8×16%=1.28(萬元)。
【綜上所述】
當期銷項稅額=32.16+1.12=33.28(萬元)
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8+16+0.96-1.28=23.68(萬元)
應納增值稅=33.28-23.68=9.6(萬元)。
【案例2】某銀行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第3季度發生的有關經濟業務如下(已知該銀行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符合規定,并已認證;提供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
(1)購進5臺自助存取款機,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40萬元、增值稅為6.4萬元。
【評析】購進經營用設備,取得了合法扣稅憑證,該進項稅額允許抵扣。
(2)租入一處底商作為營業部,租金總額為105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100萬元、增值稅為5萬元。
【評析】為經營而接受了租賃服務,取得了合法扣稅憑證,該進項稅額允許抵扣。
(3)辦理公司業務,收取結算手續費(含稅)31.8萬元;收取賬戶管理費(含稅)26.5萬元。
【評析】收取的結算手續費和賬戶管理費屬于“金融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應確認的銷項稅額=31.8÷(1+6%)×6%+26.5÷(1+6%)×6%。
(4)辦理貸款業務,取得利息收入(含稅)1.06億元。
【評析】收取利息收入,屬于“金融服務——貸款服務”,應確認的銷項稅額=1.06÷(1+6%)×6%×10000。
(5)吸收存款8億元。
【評析】吸收存款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綜上所述】
(1)進項稅額=6.4+5=11.4(萬元)
(2)銷項稅額=31.8÷(1+6%)×6%+26.5÷(1+6%)×6%+1.06÷(1+6%)×6%×10000=1.8+1.5+600=603.3(萬元)
(3)該銀行第3季度應納增值稅稅額=603.3-11.4=591.9(萬元)。
【例題1•單選題】某廣告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4月,取得廣告設計不含稅價款530萬元,獎勵費收入5.3萬元;支付設備租賃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17萬元。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廣告公司當月上述業務應繳納增值稅( )萬元。(2015年)
a.14.8
b.15.12
c.15.1
d.13.3
【答案】c
【解析】(1)廣告設計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2)獎勵費收入屬于價外費用,應價稅分離后并入銷售額;(3)該廣告公司當月上述業務應繳納增值稅=[530+5.3÷(1+6%)]×6%-17=15.1(萬元)。
【例題2•單選題】甲廣告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8月,甲公司取得含稅廣告制作費收入400萬元,支付給某媒體的含稅廣告發布費1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已通過認證。此外,當期甲公司其他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6萬元。甲公司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 )萬元。(2017年)
a.37.6
b.33.6
c.10.98
d.23.7
【答案】c
【解析】(1)廣告制作、廣告發布均屬于“現代服務——文化創意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2)題中“400萬元”“100萬元”均為含稅金額,應作價稅分離處理。因此,甲公司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400÷(1+6%)×6%-100÷(1+6%)×6%-6=10.98(萬元)。
【例題3•簡答題】(2017年)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化妝品銷售業務,2018年發生如下事項:
(1)5月,將本公司于2016年10月購入的一處房產銷售給乙公司,取得含稅銷售額1320萬元。
(2)6月,以附贈促銷的方式銷售400件a化妝品,同時贈送200件b化妝品。已知,a化妝品每件不含稅售價為0.2萬元,b化妝品每件不含稅售價為0.1萬元。
(3)7月,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化妝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0萬元。另外向運輸企業(一般納稅人)支付該批貨物的不含稅運費3萬元,取得了運輸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已知,銷售不動產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0%,銷售化妝品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6%,銷售交通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0%;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已通過認證。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要求1】計算事項(1)中甲公司的銷項稅額。
【答案】事項(1)中甲公司的銷項稅額=1320÷(1+10%)×10%=120(萬元)。
【解析】(1)銷售不動產適用10%增值稅稅率;(2)“1320萬元”題目明示為含稅銷售額,應當價稅分離。
【要求2】計算事項(2)中甲公司的銷項稅額。
【答案】事項(2)中甲公司的銷項稅額=(0.2×400+0.1×200)×16%=16(萬元)。
【解析】將b化妝品用于贈送,應當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要求3】計算事項(3)中甲公司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答案】事項(3)中甲公司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0×16%+3×10%=5.1(萬元)。
【解析】(1)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不含增值稅價款;(2)接受的交通運輸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0%。
考點2: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應稅銷售行為的應納稅額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計稅辦法,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除另有規定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案例1】甲商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本月銷售一批貨物,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206000元;假設甲商店當月沒有其他業務。
【評析】甲商店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206000÷(1+3%)×3%=6000(元)。
【案例2】甲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本月向乙企業提供咨詢服務,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4.12萬元;假設甲企業當月沒有其他業務。
【評析】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4.12÷(1+3%)×3%=0.12(萬元)。
【例題•單選題】甲便利店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第4季度零售商品取得收入103000元;將一批外購商品無償贈送給物業公司用于社區活動,該批商品的含稅價格721元。甲便利店第4季度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為( )元。
a.3111
b.3111.63
c.3021.63
d.3021
【答案】d
【解析】(1)商業企業的零售價屬于含增值稅價,甲便利店零售商品取得的收入103000元應價稅分離;(2)將外購的貨物用于贈送,應視同銷售貨物;(3)甲便利店是小規模納稅人。因此,甲便利店第4季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103000+721)÷(1+3%)×3%=3021(元)。
考點3: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
納稅人進口貨物,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均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允許抵扣發生在境外的任何稅金。
1.進口非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稅率
2.進口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稅率
【提示】貨物運抵我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和其他勞務費等費用應當計入關稅完稅價格中。
【例題•單選題】2018年10月,甲公司從國外進口一批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60萬元,已知,該批貨物的進口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6%,甲公司進口該批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 )萬元。(2018年)
a.10.56
b.8.28
c.9.6
d.9.1
【答案】a
【解析】(1)甲公司進口該批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60×(1+10%)×16%=10.56(萬元)。(2)假定該批貨物屬于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稅率為15%,則組成計稅價格=60×(1+10%)÷(1-15%)=77.65(萬元),進口該批貨物應納增值稅=77.65×16%=12.42(萬元)。
【案例】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9月從國外進口一批原材料,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100萬元,繳納關稅10萬元,按16%稅率向海關繳納了進口環節增值稅,并取得了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該批原材料當月加工成產品(增值稅稅率16%)后全部在國內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200萬元,同時支付運輸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運費(增值稅稅率10%)金額為8萬元。
【評析】
(1)進口原材料的應納增值稅稅額=(100+10)×16%=17.6(萬元);
(2)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7.6+8×10%=18.4(萬元);
(3)國內銷售環節應納增值稅稅額=200×16%-18.4=13.6(萬元)。
考點4:扣繳計稅方(2019年新增)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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