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其中,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當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累計金額。
(一)固定資產折舊范圍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3、處于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認為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處于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后,再按重新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提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承租人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內計提折舊;承租人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否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使用壽命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1、折舊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折舊,因為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產過程、銷售等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與固定資產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無關。
固定資產折舊額=折舊基數×折舊率
(1)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1-預計凈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年折舊率
【例】甲公司有一幢廠房,原價為5 000 000元,預計可使用2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率為2%。
要求:計算該廠房的年折舊率和折舊額,月折舊率和月折舊額
年折舊率=(1-2%)/20=4.9%
年折舊額=5 000 000×4.9%=245 000(元)
或:
年折舊額=(5 000 000-5 000 000×2%)/20=245 000(元)
月折舊率=4.9%/12=0.41%
月折舊額=5 000 000×0.41%=20 500(元)
(2)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甲公司的一臺機器設備原價為800 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4 000 000個,預計凈殘值率為5%,本月生產產品40 000個;假設甲公司沒有對該機器設備計提減值準備。
要求:計算該臺機器設備的本月折舊額。
【答案】單個產品折舊額=800 000×(1-5%)/4 000 000=0.19(元/個)
本月折舊額=40 000×0.19=7 600(元)
(3)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后兩年改為年限平均法
【提示】在改為年限平均法之前,計算折舊額時不考慮預計凈殘值的影響。
【例】甲公司某項設備原價為12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假設甲公司沒有對該機器設備計提減值準備。
甲公司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1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0%=48(萬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40%=28.8(萬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40%=17.28(萬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四、五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17.28-120×4%)÷2=10.56(萬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年折舊率
年折舊率用一遞減分數來表示,將逐期年數相加作為遞減分數的分母,將逐期年數倒轉順序分別作為各年遞減分數的分子。
【例】比如使用年限為5年,折舊率分別為5/(1+2+3+4+5),4/(1+2+3+4+5),3/(1+2+3+4+5),2/(1+2+3+4+5),1/(1+2+3+4+5)。
2、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處理:
借:制造費用(生產車間計提折舊)
管理費用(企業管理部門、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銷售費用(企業專設銷售部門計提折舊)
其他業務成本(企業出租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研發支出(企業研發無形資產時使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貸:累計折舊
(二)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復核
企業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1.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
2.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3.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消耗方式發生重大改變,企業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按照會計估計變更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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