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有兩種,一種是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一種是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今天我們來學習一下現金支票的兌換方式。
現金支票的兌現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個人持有現金支票,另一種是公司持有現金支票.
1.如果是個人持有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兌現是不允許代取的,必須本人親自到銀行辦理。需要本人就拿著身份證直接到付款公司或者個人的開戶行取現就可以了。兌現的時候要在支票背書面簽字和注明你的身份證號碼、發證的公安機關,并在辦理的同時出示你本人的身份證。
2.如果是公司拿著現金支票辦理兌現,需要收款公司在銀行開有對公賬戶,公司法人印章(私章)和財務章,然后蓋上財務章和法人章,辦理兌現的人如果是你本人在背面(背書),還要你本人簽字和注明身份證號碼,辦理取現的同時還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證。辦理現金支票兌現是在付款人的開戶行辦理的,若沒有法人章、財務章是銀行是不受理的。
如果支票拒付可以行使追索權。追索權行使的條件如下:
1.在提示期間內提示;
2.支票上附有付款銀行拒絕支付的理由。
由于存款額不足等理由,提出兌現的支票就會被拒付,然后從銀行退回給持票人。這種情況下,雖然支票被拒付,但對持票人而言,有向發票人或背書人要求支付該支票上的金額或利息等的權利,此種權利就稱為追索權。行使追索權,必須具備上列二項條件。上述的條件(1)是指發票日后10日內必須提示兌現。如果過了提示期間,發票人可取消付款的委托,而該支票的追索權也隨之取消。
要證明支票被拒付,付款銀行會開立拒付的證明。其有關文句是“××支票,由于×××理由,無法兌現。××××年××月××日××銀行××分行,經理×××印”。票據拒付被退票時,拒付理由的箋條會隨著支票退還給持票人。
如果票據遭退票無法領到現金,即可行使追索權。如果行使了追索權,而發票人或背書人無支付的意思表示的話,就會導致訴訟案件的產生。
小編提醒大家,如要辦理現金支票兌現業務,切記拿全相關證件到開戶銀行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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