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必然涉及稅務承擔和繳納,所涉稅種包括印花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四種稅。本文擬對各稅的計算、繳納作一歸納并淺析,供轉讓公司股權涉稅參考。
一、印花稅。
股權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書面合同,而按相關稅法規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稅的。轉讓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沒有代扣代繳義務,由股權轉讓雙方各自完稅繳納。
稅率:萬分之五。按照轉讓合同確定的轉讓價計征。
如:某公司有兩名股東a和b,其中a將股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c。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價為50萬元,則a和c均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額=50萬*0.05%=250元。
二、增值稅。
按稅法相關規定,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無需繳納增值稅。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是否繳納增值稅,應根據轉讓主體的不同而有區別。如股票轉讓方是個人,免征增值稅;如股票轉讓方是境內企業,應由轉讓方繳納增值稅。
稅率:一般納稅人為6%,小規模納稅人為3%。以股票賣出價減去當初股票買入價的差額作為應納稅增值額計征。
如: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在股票市場減持其持有的乙上市公司股票。甲公司買入該股票花費資金1000萬元;賣出股票收入資金1500萬元。則甲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為:
增值稅=(1500萬元-1000萬元)*6%=30萬元。
三、個人所得稅。
1、個人所得稅繳納。
個人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按稅法相關規定,應由轉讓方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受讓方是代扣代繳義務人。
稅率為20%。以股權轉讓價款減去取得股權時的原值和相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
如:自然人甲與乙公司合資成立丙公司,甲實際出資30萬元,乙公司實際出資70萬元。經營2年后,公司留存收益500萬元。現自然人甲將其全部股權轉讓給丁,假如按甲持股比例對應的丙公司凈資產份額計算股權轉讓價:(100萬元+500萬元)*30%=180萬元。股權轉讓花費股權評估費1萬元。甲轉讓股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個人所得稅為=(180萬元-30萬元-1萬元)*20%=29.8萬元。
2、代扣代繳義務人。
個人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人是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受讓人是代扣代繳人。在支付轉讓款時,受讓人應從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中預先扣除代扣的個人所得稅。回到上一個案例,丁在向甲支付股權轉讓價款180萬元時,應先代扣甲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9.8萬元,丁實際應向甲付款:180萬元-29.8萬元=150.2萬元。扣除的29.8萬元,為丁代扣、須向稅務機關代繳的甲個人所得稅款。
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納。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受讓人須向稅務機關報告股權轉讓情況,在次月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受讓人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動登記。如受讓人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可對受讓人處以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個人所得稅款代扣代繳法定義務,在股權轉讓案件中為法院判決所采納。如:案號為【(2012)青民二終字第62號】股權轉讓一案中,二審法院認為,股權轉讓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其代扣代繳義務人為股權受讓方,這是股權受讓方的法定義務。轉讓方無權要求受讓方放棄代扣代繳義務、而將應代扣代繳的個稅款項直接支付給出轉讓方。
3、個稅核定征收。
如股權轉讓雙方約定的股權轉讓價過低、或者零元轉讓,稅務機關將進行核定征收。稅務機關一般按轉讓股權所對應的公司凈資產額,進行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以征收個人所得稅。按稅法相關規定,低價甚至零元轉讓公司股權,并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
如:張某為甲公司股東,甲公司實收注冊資本100萬元,其中張某出資50萬元。張某與王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甲公司股權全部無償轉讓給王某,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后稅務機關核查發現張某無償轉讓公司股權,不屬于股權轉讓收入偏低有正當理由的情形,應該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按照轉讓股權所對應的公司凈資產份額核定轉讓收入。在股權轉讓前,甲公司賬上實收注冊資本100萬元,未分配利潤30萬元,資本公積金20萬元,合計凈資產150萬元,稅務機關核定本次股權轉讓收入為150萬元*50%=75萬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略去股權轉讓相關合理費用):
個人所得稅=(75萬-50萬元)*20%=5萬元。
張某無償轉讓所持股權,不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欲低價轉讓公司股權以免征個人所得稅時,應特別慎重,須判斷低價轉讓是否有稅務機關認可的合理理由,否則,轉讓后將面臨稅務機關核定轉讓收入、補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四、企業所得稅。
企業作為公司股東,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按照月度、季度預繳,年度匯總繳納,因此,企業轉讓公司股權不需要受讓人代扣代繳,直接在當月或當季由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預繳。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以股權轉讓價款減去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
如:甲企業作為乙公司股東實繳出資額為100萬元。甲企業將持有的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自然人丙。轉讓前,乙公司實收資本200萬元,未分配贏余共計50萬元,股權轉讓價假如按轉讓股權所對應的乙公司凈資產確定:(200萬元+50萬元)*50%=125萬元。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企業所得稅=(125萬元-100萬元)*25%=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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