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新來了一名業務經理,為了統一公司形象,公司訂制了200套服裝8000元,并要求上班工作期間必須統一著裝,取得了發票。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2000元
貸:銀行存款2000元
注意一
若是取得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允許全額扣除,也不需要并入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二
勞動保護支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用品提供或配備的對象為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
(二)用品具有勞動保護性質,因工作需要而發生;
(三)數量上能滿足工作需要即可;
(四)以實物形式發生。
注意三
區分福利費還是勞動保護費注意點:
(一)勞動保護費是生產經營必備的保護用品,福利費是普遍性的生活用品;
(二)勞動保護費必須是實物,福利費既可以是實物,也可以發放現金;
(三)合理性的勞保支出都可以100%據實列支,而福利費稅前扣除受到工資總額14%的限制。
參考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34號公告)第二條規定,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制作并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為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參考二
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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