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科目中,借貸只是一種符號,它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和記賬的賬戶主體是分不開的。
一、對資產類、成本類及損益類的支出方來說,借是增加,貸是減少;
對上述賬戶來說,“借”表示是增加,“貸”表示是減少。
舉例說明:“存放銀行同業款項”是資產類科目,“客戶賬戶”是對銀行來說是負債類科目,
如果銀行的出口客戶收到一筆100美元的外匯,是通過境外的清算銀行轉過來的,那么,收款的銀行這樣記賬:
借:存放銀行同業賬戶 100美元; 貸:某某客戶賬戶 100美元;
也就是說,收款的銀行在自己的同業那兒多增加了一筆100美元的同業存款,同時,自己的客戶賬戶上也多了100美元。
這筆會計分錄,借方“存放銀行同業賬戶”是資產類科目,所以是增加。
二、對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損益類的收入方來說,借是減少,貸是增加
相反,對負債類賬戶來說,如果記在借方,表示減少,如果記在貸方,表示增加。
繼續用第一條中的例子:借:存放銀行同業賬戶 100美元;貸:客戶賬戶 100美元。
由于客戶賬戶對銀行來說,屬于是負債類的科目,它記在貸方100美元,則表示客戶的賬戶上多了100美元,表示金額上的增加。
盡管“借貸”兩個字放置的位置永遠是“借”左邊,“貸”在右邊,但是,
由于它們記賬的賬戶性質不一樣,金額是增還是減就不一樣。先了解清楚記賬賬戶的屬性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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