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建筑公司老板認為申請建筑資質很麻煩,會耗費很長時間,影響企業參與工程投標。因此,很多企業希望通過借用建筑資質來參與招投標項目,等到中標之后,再把借用的資質證書返還,但是借用資質證書是不合法的,那么借用或者出借資質證書會有哪些后果呢?下面和資質服務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根據建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建筑業企業轉讓或者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企業名義承包工程的,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并責令公司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企業資格證書,對于合同項不符合要求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企業和借用資質證書企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知道:
1.出借資質證書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實際施工中發生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承擔沒收違法收入、處以罰款、吊銷資質證書,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等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
因此,有建筑資質證書的企業一定要好好保管自己的資質證書,不要輕易外借,一旦出現問題,雙方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企業沒有資質證書,也不要隨意借用他人的建筑資質證書,資質來辦理,如果在建筑資質代辦上還有其他疑問請咨詢資質服務網資質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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