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活動,促進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設效率,住建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工程總承包時代正式開啟!資質服務網小編為您做一簡單解讀。
1、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方式
工程總承包一般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者設計—施工總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也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按照風險合理分擔原則采用其他工程總承包方式。
2、工程總承包單位的現場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設置項目經理以及技術、質量、安全、進度、費用、設備和材料等現場管理崗位,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加強設計、采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控制。
工程總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自行實施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的,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業務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的,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工程總承包單位不具備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工程總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4、施工許可證辦理
工程總承包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可分階段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縣級以上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及相關表格中增加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等欄目,并根據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確定設計、施工單位。
5、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條件
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可以提交建設單位與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工程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工程總承包合同,或者工程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分包合同,作為已經確定建筑施工單位的條件。可以提交當前階段按規定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所需的圖紙。可以提交由工程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作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辦法規定,增設辦理工程總承包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6、信用管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參建單位及項目管理人員的信用管理工作,及時收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總承包項目、各參建單位、項目管理人員信息以及相關信用信息,按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記錄并報送至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統一對外公布各參建單位及項目管理人員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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