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強調2017年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這無疑將為廣大創業者提供了更有利的稅收環境,進一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但是,創業者除了可以享受稅收政策福利,還可以通過稅務籌劃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也就是“合理避稅”。
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合理避稅并不是偷稅漏稅,它是在合法的范圍內減輕稅收壓力,避免因為稅務知識的盲點,而導致企業多繳稅或被稅務局罰款。所以,企業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稅的基本知識。
一、3種常見的根據政策來避稅的方法:
1、目前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1)每月開票金額不超3萬,免收增值稅及附加稅(適用于增值稅普通發票)。
(2)每月開票金額不超10萬,免收教育費及地方教育費附加(適用于增值稅普通發票)。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舉例:小型微利企業的實際經營中,如果當月下旬已經開出近3萬的發票,還有一筆即將到賬的收入,則盡量別在當月確認收入,這樣可以減少增值稅的繳納。
2、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例如:
1)企業的研發費用可以按150%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2)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少繳10%的企業所得稅,按照利潤的15%繳納。(非高新技術企業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這兩項規定,到底能為高新技術企業減輕多少稅負,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看一下。
假如,某高新技術企業的凈利潤為200萬,研發費用為100萬。
按照優惠政策的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可按照150%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那么,該企業就可以扣除150萬,只需對剩下的50萬按照15%的稅率進行繳稅,即高新技術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額為7.5萬。
而對于非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申請研發費用稅前減免優惠的難度大,因為稅務局的甄別條件比較嚴格,即使申請成功,也要按照25%對減免后的利潤進行征稅,需要繳納12.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所以建議符合條件的企業盡快申請為高新技術企業,輕松享受政策福利。
另外根據兩會消息,政府將會加大力度,于年底前,有望實現加計扣除高達75%的稅收優惠,即企業可以按照175%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所以,建議符合條件的企業盡快申請為高新技術企業,關于申請攻略,大家可以查看這篇文章“兩會釋放利好信號,大家都跑去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了! ”。
3、年終獎繳稅的優惠政策如下:
年終獎的準確叫法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年終獎個稅計稅方法是一種比較優惠的算法,是全年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計算合適稅率的稅收優惠。
年終獎是對企業員工們一年來工作業績的肯定。“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大多數企業,尤其是外企普遍會使用這種方法。
例如:年底了,小李得到了2萬元(月薪大于等于3500元)的年終獎,20000÷12≈1667,其得數1667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為105(元),那么小李需要繳納的年終獎個稅應納稅額為:20000×10%-105=1895(元)。
而如果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小李將為這2萬元繳納的個稅額為: (20000-3500)*25%-1005=3120。
企業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負,還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由于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納稅主體是個人,企業為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應進行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容易忽視而導致多繳稅的情況
1、沒有生意也要進行零申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營業執照批下來后,企業每個月都必須向稅務局申報企業的經營情況。不管有沒有賺錢,也不管有沒有生意,每個月都要根據運營情況做賬然后根據賬本向稅務局做稅務的申報。現在小規模企業一個季度的開票量不達九萬元的話,可以進行零申報。零申報辦理起來也比較簡單,如果不辦理,企業將會面臨2000元的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長期零申報,可能會被稅務機關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如有不實情況,將會被稅務機關依法查處。
2、增值稅稅率只與行業有關,與進項稅的稅率無關
關于這一點,舉個例子:增值稅第二條規定:圖書銷售的稅率是13%。即只要企業是一般納稅人,銷售圖書的稅率就是13%。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某銷售圖書的公司,也符合一般納稅人的條件,但他拿到的印刷圖書的進項發票是17%,在進行繳稅時,還能繼續適用13%的稅率嗎?(即繳稅時,按13%的稅率抵扣17%的稅率)。
答案是肯定的,該公司仍然適用于13%的稅率,因為行業性質決定了增值稅稅率,與進項稅的稅率是多少無關。
3、合同作廢也要記得納稅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必然要與外界簽訂合同,如果中間發生意外,雙方廢止了合同,也是需要完成印花稅繳納義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由此可以看出,企業是否要繳納印花稅,應該看合同的簽訂與否。也就是,只要雙方簽訂了應稅合同,那么就應該在合同簽訂后申報繳納印花稅,而與該合同的過后作廢、是否履行無關。
4、不拿發票就要多繳稅
稅務機關實施“以票控稅”,企業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憑證,否則不能稅前列支。能夠取得合法憑證(發票)成了企業節稅的重要方法。
然而有些人不以為意,當對方以優惠為名,誘導企業不開發票時,有些企業就會同意,這樣做其實是吃虧的,舉個例子:
某公司購買1000元的辦公用品,如果不開發票只需付900元,而如果開發票則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來,不要就可以為企業節省100元。
然而現實是:如果多付100元,企業的所得稅就可以少繳33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業的所得稅就要多繳330元。拿不拿發票的區別一看就明白了。所以,企業人員一定要記住:不拿發票就會多繳稅。
三、創業者不可不知的 5個節稅技巧
1、將個人專利以技術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業老板或員工個人擁有專利,并將其提供給公司使用,公司在對待個人的專利時,可以為其合理估價,并以有價入股的形式納入公司使用,并簽訂正式的合同。這樣一來,專利就會成為公司的無形資產,會計人員可以采用合理攤銷的方式,將其計入成本費用,從而減少利潤,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2、合理提高員工福利,計入成本,攤銷利潤
中小企業主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以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的范疇內適當提高員工工資,例如:為員工辦理醫療保險,建立職工基金(如: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業財產保險和運輸保險等等。如此一來,不僅可以調動員工積極性,而且這些費用都可以列入企業的成本,從而攤銷企業利潤,減少稅負。
3、混合銷售要依法而簽,分別計稅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就是混合銷售。這里包含兩個要素:一是必須是同一項銷售行為,二是必須要涉及服務和貨物,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稅務籌劃點。
例 如,對于一家生產設備并提供安裝服務的商家來說,肯定想要做低材料價格、做高安裝服務價格,讓本來該征收17%材料增值稅銷售額變成了征收11%的建筑服 務銷售額,以此降低增值稅負擔,提升稅后收入。但是對于購買方來說,則更希望獲得更多的進項抵扣稅,以此來提高報銷額,也就是希望對方按照17%的稅率納 稅,所以如何開票是雙方博弈的過程,各家會計要認清這一點,避免在稅務往來中,被對方的籌劃,導致自家多繳稅。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依法簽訂,分別計稅,公平 合理。
4、發票丟失,及時補救,仍能報銷和入賬
我國實行以票控稅,因為涉及到稅收,如果發票丟失想要重開一張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沒有了發票就不能憑票報銷和公司入賬,該怎么辦呢?
丟失發票不用慌張,你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措施進行補救:
發票丟了,重開不太可能,因為涉及稅收。但有兩種處理方法:
第一種,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第二種: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5、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消費不能混雜在一起,要劃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資購買了房屋、汽車,卻將權利人寫成了股東,而不是付出資金的單位,而且該筆資金也沒有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這樣做合理嗎?
首先,這是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費用相混雜的事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視同為股東從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相關費用不得計入公司成本費用,要在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從而給公司帶來額外的稅負。
以上便是我們為大家整理的合理避稅的方法,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還有其他的建議,歡迎關注資質代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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